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4538.“神对雅各说”表对属世良善的觉知,就是从神性那里得来、现由“雅各”来代表的那种良善。这从“说”在圣言历史中的含义,以及“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发觉(1602, 1791, 1815, 1822, 1898, 1919, 2061, 2080, 2238, 2260, 2619, 2862, 3395, 3509节),因此,“神说”表示出于神性发觉;此处“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前几节已说明,雅各在圣言中代表什么;但由于他的代表不断变化,故在此简要解释一下他的代表。
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一般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但当主荣耀祂的属世层时,在荣耀的过程中,该属世层在开始不同于它在期间和结束的样子。因此,雅各的代表不断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他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期间,他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的结束,他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因为主的荣耀是从真理发展到真理之良善,最后发展到良善,这在前面已多次说明。该过程的结束就是现在的主题,“雅各”代表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前面有关这些问题的说明,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节);在荣耀过程期间,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659, 3669, 3677, 4234, 4273, 4337节)。雅各现在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至于原因,如前所述,这是荣耀过程的结束。
这就是当主使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时所发生的过程,当主重生人时,类似过程也会发生;因为主乐意按照祂使人变新时所遵循的次序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我们反复说明,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节)。当主使人变新时,祂首先给他提供信之真理,因为没有信之真理,人就不知道主是谁,天堂是什么,地狱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更不知道关于主、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的无数事物;也不知道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地狱事物的特征和性质。
他在获知这些事之前,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良善”不是指世俗的良善和道德的良善,因为这些在世上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反思人的道德、习俗和习惯就能得知,这就是为何教会外的外邦人也知道这类事。“良善”是指属灵良善,属灵良善在圣言中被称为仁爱;该良善一般是指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但不是为了自私的理由,而是出于快乐和对行善的情感。该良善是属灵的良善,若不通过主通过圣言和圣言的布道所教导的信之真理,没有人能获得这良善。
人被供给信之真理,得到教导后,就逐渐被主引导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而将其付诸实践。这个真理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因为真理之良善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它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一直属教义的真理现在变得属生活了。最后,当此人在意愿良善并出于意愿而实践良善中感觉到快乐时,它就不再称作真理之良善,而是称作良善了。因为现在他重生了,不再出于真理意愿并行出良善,而是出于良善意愿并实践真理;现在他所实践的真理也可以说是良善,因为该真理从它的起源,也就是良善那里获得其本质。综上所述,明显可知“雅各”在至高意义上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是什么意思,还可知这种代表源于何处。“雅各”在此之所以代表这良善,是因为就内义而言,现在所论述的主题是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说,朝向属世层的内在事物(这些事物由“以色列”来表示,4536节)的发展。凡正被主重生之人,在他里面的真理变成良善之前,都无法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
8865.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参看8853-8858节)可以看出当如何理解“普遍掌权”,即: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就是那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观念和意愿的每个渴望中的东西,因而是构成他的实际心智或生命的东西。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应当是主,因为在天上的天使里面普遍掌权的,是主,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主里面”。当他不仅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还喜欢如此相信时,主就开始在一个人里面掌权。天使不仅相信,还发觉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生命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的生命。他们意愿的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则是来自主的信之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天堂时,是什么意思。当主在一个教会成员那里,如在天上的天使那里一样普遍掌权时,主就在与他同在的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中,就像心脏在一切血管里面一样,因为它们从心脏获得自己的来源,以及作为它们生命的血液。
另外,要进一步知道,与一个人同在的灵人的种类或天使的种类取决于在他里面普遍掌权之物的性质。原因在于,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8853-8858节)。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和一切满足,哪怕是在思想其它事的时候,皆源于它。因为与他同在的天使和灵人就住在它里面,可以说有一个居所;他们的欢喜流入这个人,并产生他的快乐和满足。此人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它的源头,因为人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流入的,也不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或当某种东西触及他生命的这个核心时,效果就像视觉对象触及瞳孔的效果;也就是说,当视觉对象是美丽的时,效果就是快乐;当它们丑陋的时,则是痛苦。之所以用“普遍”这个术语,是因为它必然包含整个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因此,普遍掌权的,是那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中的东西(参看1919e, 5949, 6159, 6338, 6482, 6483, 6571, 7648, 80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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