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6296.“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表来自真理的那良善,因而属灵人会获得更大的增长。这从以法莲的代表和比别人“还大”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法莲,即此处的“弟弟”,是指由内在所生的属世层里面理解力的真理(参看6234, 6238, 6267节),但“以法莲”在此是指来自真理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比别人“还大”是指获得更大的增长。“以法莲”在此之所以指来自真理的良善,是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确切地说,代表外在属灵教会的成员,就像“玛拿西”代表外在属天教会的成员一样(6295节)。正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构成此人,也就是说,使他成为属灵教会成员。该教会的内在部分就是“以色列”所代表的,而外在部分则是“以法莲”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成员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之处在于此:属灵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天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意愿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256, 4328, 4493, 5113节)。因此,“以法莲”代表属灵人,“玛拿西”代表属天人。
来自真理的良善,或属灵人之所以获得比产生真理的良善,或属天人更大的增长,是因为人的意愿不断堕落、败坏,最终堕落到邪恶完全占据它的地步,以至于没有完好的东西留在那里。因此,为免得人因此而灭亡,主规定他的理解力部分可以重生,他由此而得救。这解释了为何很少有人拥有在心智的意愿部分中的完好之物,因而为何很少有人能成为属天人,许多人能成为属灵人;这反过来也解释了为何属灵人比属天人获得更大增长。这就是“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的意思。
2798.“亚伯拉罕取了燔祭的柴”表示公义的功德。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784节)清楚可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
2798a.“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表示它,即公义的功德,与神性理性联合。这从“以撒”的代表和“放在以撒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面频繁所述;“放在以撒身上”是指联合它。以撒被称为“他儿子”,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耶和华而生。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主从耶和华成孕;这就是为何祂在许多地方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马太福音2:15; 3:16-17; 16:13-17; 17:5; 27:43, 54; 马可福音1:10; 9:7, 9; 14:61-62; 路加福音1:31-32, 35; 3:21-22; 9:35; 10:22; 约翰福音1:14, 18, 50; 3:13, 16-18; 5:20-27; 6:69; 9:34-35, 38; 10:35-36; 20:30-31);在其它许多地方,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
从圣言还清楚可知,祂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然而却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出生。当祂再次出生,换句话说,变成神性时,就生命的真正存在而言,这是来自住在祂里面,并且就是祂自己的耶和华。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的合一是一个相互和互惠的过程,以便祂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参看1921, 1999, 2004, 2005, 2018, 2025, 2083, 2508, 2523, 2618, 2628, 2632, 2728, 2729节)。由此清楚可知,主用自己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将人性变成神性,并在这个过程中变成公义。当主经历最内在的试探时,与神性理性联合的,是公义的功德;神性理性就是那时祂争战所用的武器,并且恶魔也正是与这神性理性争战,直到祂也荣耀了该理性。这些就是“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它们也是当这些话被阅读时,天使所感知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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