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8516

8516.“所以第六

8516.“所以第六天祂赐给你们两天的食物”表因此,甚至直到前一个状态的结束,祂通过真理所赐良善的量和此后这种结合实现时的一样大。这从“第六天”和“安息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六天”是指前一个状态的结束(参看8421节);“吗哪”,即此处的“食物”,是指真理之良善(8462, 8464节);第六天所赐的吗哪也是为了“安息日”,因此,这是两天的食物,“安息日”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8495节)。前面已说明,由于“安息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第七天找不着吗哪”表示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结合时,他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事;事实上,他一定不可再出于真理行事(8510节)。
不过,这一点看似一个悖论,相当令人困惑,所以再补充几句话解释一下。每个人都应当被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基督良善,也就是所谓的“仁爱”;因为信之真理必不仅教导何为仁,还教导它的性质必是什么样。他若不首先通过其教会的教义学习信之真理(因为他绝无可能本能地或凭自己知道它),就不可能做好准备,从而变得适合接受这良善。例如,他必须通过信之教义知道,仁爱绝不包括为了自我,或为了回报而行善,因而也不包括通过仁爱的行为而配得拯救;他还必须知道,一切仁之良善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自我;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教导何为仁,以及仁的性质必是什么样的教义。由此可见一个人若不通过信之真理,是不可能被引向基督良善的。另外,一个人必须知道,真理凭自己不会进入良善,而是良善接受真理,并将它们附着于自己;因为信之真理在一个人的记忆里,如同在一块延伸在内视之下的田地里。来自主的良善通过这视觉流入,从存在于那里的真理拣选与它一致的真理,并将它们 与自己相结合。在下的真理不可能流入在上的良善,因为低层之物流入高层之物完全违背秩序,而且也是不可能的(5259节)。
由此可见,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基督良善如何与他一起出生,因而也可以看出当此人已经重生时,他会是什么样,即:他出于良善,而非出于真理行事,也就是说,他被主通过良善引导,不再通过真理被引导,因为现在他处于仁爱,也就是处于对行该良善的一种情感。凡在天堂里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引导,因为这符合神性秩序。因此,他们所思所行的一切可以说自动、自由地涌流。如果真理塑造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时他们会思想他们应不应该做某件事,从而会在细节上犹豫不决,这样做会模糊他们所拥有的光。最终,他们会照着自己的所爱,因而照着迎合他们自己的爱之事物去行事,这是被自我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百姓六天收集吗哪,在第七天什么也找不着表示禁止通过真理获得良善(参看8505, 8506, 8510节)。

属天的奥秘 #4730

4730.“我们且看

4730.“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表关于祂的宣告因他们的算计而变得虚假,并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宣告(4682节)。由于这些宣告在他们眼里看似虚假(4726, 4729节),故“梦”在此表示关于神性真理的宣告,尤表这一宣告:主的人身是神性;按照他们观点,这些宣告是错的、假的。它们还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一事实由他们说:“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来表示。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宣告被坚持唯信的信徒看似并继续看似虚假,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述(4729e节)可以看出来;因为由恶欲的生命所产生的确认并没有其它表现。
恶欲的生命之所以导致对虚假的确认,还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或何为地狱,也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便他们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仅仅是想知道,他们的思维也完全不同。如今,除了认为对邻之爱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给予穷人,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别人,竭尽所能地向他行善,不管他是好是坏之外,谁还知道别的?并且他若真的这样做,就会丧失自己的财富,让自己陷入穷困潦倒,所以便弃绝仁爱的教义,转而信奉信仰的教义;然后用许多观念来让自己确认反对仁爱;如用这一观念:他生在罪中,因而根本无法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即便做出仁爱或虔诚的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当他一方面这样思考,另一方面又被恶欲的生命驱使时,就会使自己站到那些声称唯信得救之人那一边。他因如此行而更加确认这个观念,直到确信仁爱的行为并不是得救所必需的。一旦这些观念被明确下来,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新的观念,即:由于这就是人的本性,所以主提供了被称为信的得救方法;最终陷入这种观念:即便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也会得救,只要他满怀信心或信靠地声称神因顾念圣子为祂所受的苦难而怜悯他,完全无视主在约翰福音(1:12,13)和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因如此,唯信才在众教会被公认为本质要素。不过,唯信并未以这种方式处处得到承认,因为教区牧师没有因传讲唯信得到什么,只因传讲行为而有所得。
不过,这些人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就永远不会陷入教义的这种虚假。仁爱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涉及自己的职责或职能的一切事上行事正直、公正。例如,一个法官若依法惩治作恶者,而不是出于热情行事,就是受对邻之仁驱使;因为他渴望那个人重新改造,因而渴望他得益处,还想要对社会和他的国家好。他惩治作恶者是为了防止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如果作恶者得到改造,他就能爱他,就像父亲爱他所惩罚的儿子那样。他便这样爱社会和他的国家,而整体上的社会和国家就是他的邻舍。其它例子也一样。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充分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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