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7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属天的奥秘 #10261

10261.“又取橄

10261.“又取橄榄油”表主的属天神性良善。这从“油”和“橄榄”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参看886, 4582, 9780节);“橄榄”是指属天之爱,如下文所述,因此,“橄榄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或也可说,属天良善。它被称为主的神性属天良善,是因为在天堂,一切本质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的神性。
  不过,要知道,就本身而言,主的神性良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它是无限的,包含无限的事物或无限的特性在里面。无限之物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它所包含的无限事物或无限特性构成一体。但该良善被区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由于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接受它的不同方式。当被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和世人接受时,它被称为属天的神性良善;而当被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和世人接受时,它被称为属灵的神性良善。因为天上的所有天使和地上的世人以各种或不同的方式接受作为一个整体的主的良善,或说主的独一良善。打个比方说,这就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尽管就本身而言,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仍照着一年四季和一天四个时间段而各不相同,在地球上的每个地区也不同。热和光的这种变化不是由太阳引起的,而是由地球绕太阳公转并绕其轴自转时的变化引起的;因此,接受才是决定性的因素。此外,同样的光在每个物体上照着它被接受的方式而各不相同,由此产生不同的颜色。由此可见为何主的神性良善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是无限的而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
  “油”表示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橄榄”表示属天之爱,“油”表示对这爱的感知和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油”和“橄榄”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撒迦利亚书:
  先知看见了一个纯金的灯台,灯台上有七盏灯,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碗的右边,一棵在碗的左边。他对天使说,这两棵橄榄树是什么意思?这两颗橄榄果在两个金管口是什么意思?他说,这些是两个橄榄之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2, 3, 11, 12, 14)
  这些预言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知道,除非他通过内义知道“一个灯台”表示什么,“一棵橄榄树”又表示什么。“一个灯台”表示属灵天堂,灯台上的“灯”表示那里的神圣真理(参看9548, 9551, 9555, 9558, 9561, 9684节)。从这些含义清楚可知,“一棵橄榄树”表示由对良善的感知和情感所生的属天国度,“橄榄果”表示那里的神圣良善,它们的真理由“橄榄之子”来表示。“两”表示这个国度的内在和外在部分,以及结合。
  在下列经文中,“油”和“灯台”具有相同的含义,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以赛亚书:
  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橄榄木(或油木)。(以赛亚书41:19)
  经上之所以提到“香柏树”和“橄榄木(或油木)”,是因为“香柏树”表示属灵良善,“橄榄木(或油木)”表示属天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在旷野种这些树”表示种在教会之外的地上,因而种在外邦人或外邦民族当中。
  何西阿书:
  他的枝条必伸展出来,他的荣美如橄榄树,他的气味如黎巴嫩。(何西阿书14:6)
  “橄榄树”在此也表示属天良善,“黎巴嫩”表示属灵良善,因此“黎巴嫩”和“香柏树”在意思上是一样的,因为黎巴嫩是一片由香柏树组成的森林。
  以赛亚书:
  它必这样在地中间,在万民中间,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收割完葡萄园后再去摘取葡萄。(以赛亚书24:13; 17:6)
  经上之所以用“打过的橄榄树”和“收割完葡萄园后再去摘取葡萄”来作比较,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处于属天良善的教会,“葡萄树”表示处于属灵良善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同样,凡论述属天之物的地方,也论述属灵之物。此外,“属天”这个术语论及良善,“属灵”论及真理(参看9263, 9314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这两个术语也论及葡萄树和橄榄树。“葡萄树”表示属灵教会及其良善和真理(参看1069, 5113, 6376, 9277节)。
  因此,“葡萄树”和“橄榄树”在别处被一并提及,如下列经文,诗篇:
  你妻子在你的房子旁边,好像多结果子的葡萄树;你的儿子围绕你的桌子,好像橄榄栽子。(诗篇128:3)
  哈巴谷书:
  虽然无花果树不开花,葡萄树上无出产,橄榄树的农作物令人失望。(哈巴谷书3:17)
  阿摩司书:
  你们许多的园子和葡萄园,你们的无花果树和橄榄树都给剪虫吃尽了。(阿摩司书4:9)
  此处之所以也提到“无花果树”,是因为“无花果树”表示外在教会的良善(5113节),而“葡萄树”表示内在属灵教会的良善,“橄榄树”表示内在属天教会的良善。同样的例子也出现在其它地方。
  由于“橄榄木或油木”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所以圣殿圣所中的两个基路伯是由橄榄木或油木做成的,双门、门楣和门框也是(列王纪上6:23, 31, 32)。因为圣殿中的圣所代表属天良善所在的至内层天堂,因此圣所中的一切都表示属天事物。那里的柜子由于圣所为之存在,故表示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参看9485节)。
  此外,圣殿对面的“橄榄山”和“橄榄树”具有相同的含义,就像“黎巴嫩”和“香柏树”具有相信的含义一样。所以为叫主在世时所做的一切,尤其神性属天事物能在天堂被代表,主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经常在橄榄山上,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路加福音:
  耶稣每日在殿里施教,夜里则出去到名叫橄榄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别处:
  耶稣出来,照习惯往橄榄山去。(路加福音22:39)
  这山正对着圣殿(参看马可福音13:3; 马太福音24:3)。
  “橄榄山”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撒迦利亚书,在那里,经上说:
  耶和华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祂在那里与列族争战。这山必裂开,一半朝东朝海,成为极大的山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撒迦利亚书14:3, 4)
  此处描述的是当主在世上,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时,天堂和教会的状态。祂与之争战的那里的“列族”是指来自地狱的邪恶;祂的脚所站立的“橄榄山”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为祂凭这良善而争战并战胜;“山朝东朝海裂开,成为极大的山谷”表示天堂和地狱的分离,“它向北向南挪移”也是这个意思;那些生活在真理之光中的人就被说成是在“南方”,那些生活在对良善的爱中的人被说成是在“东方”;而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则被说成是“朝海”,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则被说成是“朝北”。
  

属天的奥秘 #2447

2447.“从天上耶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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