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4843.“对他儿媳他玛”表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它因真理而被称为“儿媳”。这从“他玛”的代表和“儿媳”的含义清楚可知:“他玛”是指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如前所述(4831节);“儿媳”是指教会的属灵元素,也就是真理。“儿媳”在内义上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属于婚姻的一切事物和从婚姻所生的所有人都代表属于属天婚姻的那类事物(参看4837节),因而代表属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类事物;因为这些是属天婚姻中的两个伴侣。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以及为何儿子和女儿表示来自它们的良善与真理。因此,儿媳因是现成为丈夫的儿子的妻子,故表示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真理等等。但这些含义对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却不同于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因为在属灵教会,丈夫被称为“男人”,表示真理;妻子被称为“女人”,表示良善(参看4823节)。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儿媳”表示与教会良善联结的教会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教会邪恶联结的教会虚假;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儿媳(经上或译为儿妇、媳妇)”的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在各山顶献祭,在各高冈的橡树、杨树、栗树之下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我岂不惩罚她们?(何西阿书4:13-14)
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对邪恶与虚假的敬拜,对邪恶的敬拜由“在各山顶献祭”来表示,对虚假的敬拜由“在各高冈烧香”来表示。邪恶的生活由“淫乱的女儿”来表示,邪恶生活所来自的虚假教义由“行淫的儿妇”来表示。在圣言中,奸淫和淫乱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2466, 2729, 3399节)。因此,“儿妇”在此表示对虚假的情感。
弥迦书:
位分大的说出心里的恶欲,将它歪曲变形。他们最好的,不过像蒺藜;最正直的,不过如荆棘篱笆。儿子藐视父亲,女儿起来反对母亲,儿媳与婆婆作对;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弥迦书7:3-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源于邪恶的虚假,在被荒废之时的末期,教会便陷入这种虚假;在近似意义上是犹太教会所陷入的虚假。“女儿起来反对母亲”表示对邪恶的情感反对真理;“儿媳与婆婆作对”表示对虚假的情感反对良善。
由于经历试探之人的情形与此性质相似,事实上,在试探中,争战或冲突就发生在邪恶与真理,以及虚假与良善之间,所以属灵的试探无非是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与邪恶被消磨的经历;因此,主在马太福音中以几乎一样的话来描述试探,或属灵的争战:
耶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和平,乃是带刀剑。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34-36)
刚才从先知书所引用的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荒废。但此处它们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试探,因为如前所述,试探无非是虚假与邪恶的荒废或除去。因此,水的泛滥和洪水既表示并描述了试探,也表示并描述了消磨(705, 739, 756, 907节)。所以,“与母亲不和的女儿”在此也表示对反对真理的邪恶的情感,“与婆婆不和的媳妇”表示对反对良善的虚假的情感。由于在经历试探的人里面,邪恶与虚假在里面,或是他自己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他家里的,即“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事实从主说他来不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乃是带刀剑明显看出来;因为“刀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2799, 4499节)。而事实上,祂的确来赐予和平(约翰福音14:27;16:33)。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点也可从主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
在路加福音也一样:
你们以为我来是将和平给地上么?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纷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媳妇”和“婆婆”表示那些来源于属天婚姻的事物,即在自己次序中的良善与真理,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在马可福音中同样如此:
耶稣说,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10:29-30)
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会以为此处这些话无非是指“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但此处的意思是这样:属于人,是他自己的那类事物必被他抛弃;他必接受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以取代之。这种改变通过试探实现,试探在此由“逼迫”来表示。谁都能看出,人若抛弃母亲,就不会接受母亲,同样不会接受弟兄、姐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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