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7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属天的奥秘 #3393

3393.“亚比米勒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属天的奥秘 #5704

5704.“头生的照

5704.“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表符合真理在良善之下所取的次序。这从“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就)坐”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就)坐”是指符合真理在良善之下所取的次序。以色列的儿子们代表以自己的适当次序存在的教会真理(参看创世记29至30章的解读);因此,按他们的出生次序就坐表示符合真理所取的次序。但是,以色列的儿子们所代表的教会真理若不通过基督教徒的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就不会进入任何次序。因为良善有主在里面,因而有天堂在里面。因此,良善有生命,因而有活跃的积极力量在里面。但没有良善的真理绝无可能拥有任何生命在里面。良善照自己的样式按次序排列真理,这从每一种爱,甚至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从对报复、仇恨和类似邪恶的爱那里很明显地看出来。陷入这些邪恶的人称邪恶为良善,因为他们以邪恶为快乐。他们的这所谓良善按次序排列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虚假,好叫这些虚假支持它,直到最后他们称之为真理的所有这些虚假被排列成一种次序,该次序就变成一系列的虚假信仰。但这种次序是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种次序;而天堂之爱之下真理的次序则是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次序。这也解释了为何拥有后一种次序在里面的人,也就是已经重生的人被称为小天堂,而且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因为他的内层对应于天堂。
  正是良善给真理带来次序,这一事实从存在于天堂中的次序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有社群都是照着在来自主的良善之下的真理所在的次序被排列。因为就主自己的存在而言,祂无非是神性良善;而神性真理并不在主里面,只是从主发出;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是照着神性良善之下的神性真理按次序被排列,或说被排列成次序。至于主无非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并不在祂里面,只是从祂发出,这一点可通过对比这个世界的太阳来说明。这太阳无非是火,光并不在它里面,只是从它发出。而且,依赖于光的这个世界的事物,如植物,是被从太阳之火发出,并存在于阳光里面的热按次序排列的,这从春夏时节明显看出来。由于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所以涉及太阳的整个情形也具有如此的代表性。太阳代表主;它的火代表主的神性之爱;它的热代表从这爱流出的良善,它的光代表构成信的真理。由于它们是这些代表,故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太阳”表示主(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5377节),“火”表示爱(934, 4906, 5071, 5215节);因此,太阳的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而从这火发出的热是指从神性之爱流出的良善。“光”表示真理(参看2776, 3138, 3190, 3195, 3222, 3339, 3636, 3643, 3862, 3993, 4302, 4409, 4413, 4415, 4526, 5219, 54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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