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3398.“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神性真理可能会被玷污,因而被亵渎。这从“同寝”、“百姓中有一人”、“女人”和“罪过”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寝”是指被败坏或玷污;“百姓中有一人”是指属于教会,也就是说,属于属灵教会的某个人(2928节);“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罪过”是指亵渎真理的责任。由此明显可知,“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教会里的某个人可能会很容易玷污神性真理,从而招致亵渎真理的责任。前面(3386节)说明,亚伯拉罕两次称自己的妻子撒拉为妹子,第一次在埃及,第二次在与亚比米勒共同居住的基拉耳;以撒同样称自己的女人利百加为妹子,并且那时也是与亚比米勒住在一起;这三次都被记录在圣言中,其中的原因是一个极深的奥秘。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实际奥秘在内义中是显而易见的,即:“妹子”表示理性真理,“女人”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即以撒的女人利百加)被称为理性真理(即妹子),是为了防止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女人”,即利百加)被玷污,从而遭到亵渎。
至于对真理的亵渎,情况是这样:神性真理只能被那些曾经承认它的人亵渎。因为这些人首先通过承认和相信进入真理,从而被引入真理。如果后来他们背离这真理,那么他们里面仍留有它的永久印记;每当虚假和邪恶被忆起时,这印记就会与之一同被忆起。这时,这真理因附着于虚假和邪恶而遭到亵渎。因此,有这种情况的人总有遣责或诅咒他们的某种东西在自己里面,因而有他们自己的地狱。事实上,当地狱里的人接近良善和真理所在的气场时,他们立刻就感觉到自己的地狱,因为他们陷入他们所仇恨的东西,因而陷入折磨。因此,那些亵渎真理的人不断与折磨他们的东西,或说折磨的源头住在一起;折磨的强度取决于亵渎的程度。正因如此,主最小心翼翼的是防止神性良善和真理遭到亵渎。尤其对那些忍不住亵渎真理和良善的人,主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尽可能地使他们不去承认和相信真理和良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曾经承认并相信它们的人才能亵渎它们。
这就是为何内在真理没有透露给雅各的后代,就是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甚至连人里面有任何内在事物,因而有任何内在敬拜也没有向他们公开说明;关于死后生活和主的天国,或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的任何事也几乎没有告诉他们。原因在于,他们具有这种禀性,如所预见到的,一旦这些真理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忍不住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渴望世俗事物。这些后代,或说这个种族因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直到今天还是那样,所以仍被允许完全不相信内在真理。他们若承认了,后来又反悔了,就必然给自己招致最糟糕的地狱。
这也是为何主没有降世,并揭示圣言的内在事物,直到良善,甚至连属世良善都在他们中间荡然无存。这时,他们不能再以内在承认来接受任何真理(因为接受真理的,是良善),从而不能亵渎它。这就是先知书多次提到的“日期满了”、“时代的完结”和“末日”所表示的状态。出于同样的原因,圣言内义的奥秘如今正在被揭开,因为如今几乎没有任何信仰了,因为没有任何仁爱;因此,时代的完结到来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这些奥秘就能被揭开而不会有亵渎的危险,因为它们没有从内层被承认。
这个奥秘解释了为何圣言提到,亚伯拉罕和以撒在与亚比米勒一起住在基拉耳时,都称他们的妻子为妹子。关于这个主题,可进一步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大意是:能亵渎的,是那些承认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的人,更不是那些不知道的人(593, 1008, 1010, 1059节)。亵渎圣物和圣言何等危险(571, 582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圣物,教会之外的人不能(2051节)。主小心翼翼防止亵渎的情况出现(1001, 2426节)。敬拜变得外在,是为了防止内在敬拜遭到亵渎(1327, 1328节)。人们被保守在无知中,是为了防止信之真理遭到亵渎(301-303节)。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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