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6353.“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教义事物用来摧毁仁爱行为,从而摧毁仁爱本身。这从“强暴的器械”和“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强暴的器械”是指用来摧毁仁爱的事物,“器械”是指服务类的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强暴”是指对仁爱的摧毁,稍后会看到这一点;“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因为“剑”是指用来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信之真理(参看2799节);因此,“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在此是指用来与真理并良善争战,并毁灭它们的教义,因为这就是那些捍卫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行的,仁爱的对立面在他们当中盛行。
被那些捍卫唯信的人用来摧毁仁爱行为的宗教教义主要是这些:人得救靠的是唯信,无需仁爱行为;这些行为是没有必要的,人甚至能在他临死的最后一刻靠着唯信得救,无论他整个一生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因此那些所行的无非是残忍或抢劫或奸淫或亵渎的人都能得救。所以救恩只是进入天堂的准许,这意味着除了那些在生命结束时领受这恩典的人外,没有人被准许进入;这也意味着有些人凭神的怜悯而被拣选,有些人则被无情地诅咒。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上天堂。人们所过的生活和这种生活的交流(它们在天堂被地上的接受者感知为气味)使得他们完全不可能住在那里,因为他们在天堂被他们所过的生活折磨,比他们在最深的地狱更甚。
“剑”表示进行争战并杀戮的虚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启示录6:4)
又:
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启示录13:10, 14)
“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强暴人已归无有,亵慢人已经灭绝;一切使罪孽成形的都被剪除。他们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为在城门口断是非的设下罗网,用虚无的事屈枉义人。(以赛亚书29:20, 21)
在这段经文中,“强暴人”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达的;不过,这个词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强暴人”是指向仁爱施暴的人,这一事实由“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和“屈枉义人”来表示。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行为都是罪孽;强暴的行为就在他们手中。你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6, 7)
此处“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种暴力也由“流人的血”来表示(参看374, 1005节)。又:
你地上不再有强暴,境内不再有荒凉和毁灭。(以赛亚书60:18)
此处“强暴”表示对仁爱的摧毁,因为结果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里的荒凉和毁灭。
耶利米书:
我宣告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耶利米书20:8)
此处“强暴”也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暴力,因而表示对仁,以及信的摧毁。以西结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城邑满了强暴。(以西结书7:23)
“流血的审判”表示对信的摧毁,“强暴”表示对仁的摧毁。
又:
他若生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行了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在山上吃了,并玷污同伴的妻,欺压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却向偶像举目,并行可憎的事,取利息,索取高利;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必要死亡。(以西结书18:10-13)
此处描述了“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所列举的恶行都是他所摧毁的仁爱行为;因此,“一个强暴的儿子,流人血的”就是一个摧毁仁与信的人。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心中图谋奸恶,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耶和华啊,保守我脱离恶人的手!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愿鼓舌伤的人不能立定于地上;祸患必猎取强暴的人,将他打倒。(诗篇140:1-4, 11)
“强暴的人”表示那些摧毁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祸患必猎取他,将他打倒”表示他们与这些真理并良善争战。除此之外,其它地方也提到“强暴”(如以西结书12:19; 约珥书4:19; 玛拉基书2:16, 17;西番雅书3:4; 诗篇18:48; 55:9-11; 58:3-6; 申命记19:16)。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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