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6697.我有时与灵人谈论这个话题,当说到凡具有理解力的人都能从许多事实知道有大量星球及其居民的存在。因为他凭理性就能推断出,像已知行星这么大的星球就有一大堆,其中有些比地球还大;它们不是空心的,被造不只是为了绕太阳转,并为一个星球发光;它们的用处必远胜于此。人若如人人都该相信的那样去相信,神性创造宇宙只是为了人类能够产生,而天堂由此得以产生,并无其它目的,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就必然相信哪里有星球,哪里就有人。我们肉眼所见的星球因在我们太阳系边界之内,故都是陆地世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它们都是土质体,因为它们反射太阳光线;它们和我们地球一样围绕太阳转,由此产生年份和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以及由气候差异所造成的变化。它们也像我们的地球那样绕轴自转,由此产生天数和一天四个时辰(即早、午、晚、夜)。此外,其中有些带有月球,也就是所谓的卫星;这些卫星以固定周期绕各自星球旋转,就像月球绕我们的地球旋转一样。土星因离太阳很远,故也有一条巨大的月球带,给这个星球提供了大量光芒,尽管这光是它反射而来的。若知道这些事实,并进行理性思考,谁还会说这些星球都是空心体?
4738.“流便要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把他送回父亲那里”表它可为教会争取它。这从“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和“送回父亲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是指解救,如前所述(4732节);“送回父亲那里”是指为教会争取它;因为雅各,就是此处的“父亲”,代表源于古教会的犹太教,如前所述(4700, 4701节)。为这个教会所争取的,正是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因为如前所述,“约瑟”尤表这个真理。
为进一步了解这个真理,要知道,古教会承认它,初代基督教会也承认它。但后来,教皇的权柄如此增长,以至于能控制所有人的灵魂,并且高举自己,就像以赛亚书上所说巴比伦王所行的那样:“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或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到了这种时候,神性就从主的人身那里被夺走,也就是说,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就有了区分,并且彼此分离。
这种区分如何在某次公会上被裁定,也向我揭示了。我看见一些灵人出现在我左前方脚底那个层面,离我有一段距离。他们正在一起交谈,但我没有听见谈的是什么。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参与针对主的两种性质,即神性与人性作出裁决的公会之人当中的某些人。很快我就被恩准与他们交谈。他们说,那些影响力最大,地位和权力高于其他人的人都聚在一个黑屋子里,在那里达成以下协议:神性与人性都应归于主;他们作了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若不这样,教皇的统治就无法维持。因为如果他们承认主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说的,就没有人会被承认为主在地上的代表人。当时,教会正在分裂,如果他们不作出这种区分,这种分裂就会推翻并毁灭教皇的权柄。为了强化这种捏造,他们还从圣言搜集证据,并说服参加公会的其他人。
这些灵人补充说,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就能在天上和地上掌权。他们从圣言知道,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被赐给了主;如果主的人身也被承认为神性,这种权柄就无法被归给任何代理人了。因为他们知道,人不可将自己等同于神;这种权柄本质上存在于神性,而非人身里面,除非神性被赋予这人身,正如神性后来被赐给彼得那样。他们继续说,当时教会的分裂者是一些具有敏锐洞察力的人;他们这样做就能平息这些人,还能巩固教皇的权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捏造这种区分纯粹是为了掌控;因此,他们不想知道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赐给主的人身,因为这将证明,祂的人身也是神性。同样明显可知,被主赋予天堂钥匙的“彼得”不是指彼得这个人,而是指植根于仁爱的信仰;这种信仰唯独从主而得,因此是唯独属于主的一种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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