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9300.“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从“地里初熟之物”和“送到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里初熟之物”是指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都要唯独归于主,“初熟之物”表示这些(参看9223节),“地”表示教会(566, 1068节);经上之所以说“首先初熟之物”,是因为这真理必须是最为首要的;事实上,良善和真理都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它们被归于主时,就从主那里获得了生命。“送到神的殿”是指归于主,好叫它们成圣,“神的殿”是指主(参看3720节),一切圣物皆来自主(9229节)。由此明显可知“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示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良善的真理”和“真理的良善”,是因为就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尤其一个已经重生的人而言,真理从良善发出,良善从真理发出。因为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此外,对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互相交流;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与属于意愿的良善交流,属于意愿的良善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交流。它们流入彼此,几乎无异于血液从心流入肺,再从肺流回心;然后从左心室流入动脉,再从这些动脉经由静脉流回心。由此可以对人里面良善与真理从他的理解力流入他的意愿,从他的意愿流入他的理解力的这种相互流动形成一个类似的概念。心与肺之所以尤其能使我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这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概念,是因为肺对应于属信的真理,心对应于属爱的良善(3635, 3883-3896节)。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的生命,“灵魂”(soul,这个词也表示呼吸,经上或译为性命,命等)表示信的生命(9050节)。
这两个器官之所以能帮助我们对属理解力的真理和属意愿的良善形成一种概念,是因为属信和爱的一切事物都伴随着由诸如一个人所知道的那类事物所形成的概念。没有由一个人所知道的事物和他能通过感官所感知到的事物形成的概念,他就没有思考的能力。一个人出于对应物思想信和爱的事物时,他甚至对它们也能进行正确的思考;因为对应物是属世真理,属灵真理反映在属世真理中,如同反映在一面镜子中。因此,关于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在何等程度上不通过对应物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要么由感官幻觉,要么由与这类事物不一致的事物,或荒唐的事物形成。一个人对属信和爱的事物所持的观念是何性质,这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来世,人们的观念能被清晰地感知到。
信之真理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仁之良善属于他的意愿;这种说法在那些声称并确信以下观念的人看来,似乎是无稽之谈,即:信的事物仅仅是相信的问题,或说,对信的事物拥有一种信仰就是所必需的一切。这是因为属世人及其理解力并不明白这种性质的任何事,还因为信并非来自人自己,而且来自主。然而,这些人仍承认并相信,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他就被真理光照,被良善激励;当被光照时,他便觉知什么是真理,什么不是真理。他们还将那些在发现来自圣言的真理方面胜过的人称为被光照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被光照的人在自己里面看见并觉知某事是不是真理;那时在他们里面被光照的,是他们的理解力,而那时在他们里面被激励的,是他们的意愿。不过,如果光照他们的,是纯正的信之真理,激励他们的,是纯正的仁之良善,那么被光照的,就是内在人的理解力;被激励的,就是内在人的意愿。如果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不是纯正的,情况就迥然不同了。
那些处于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甚至那些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的确能赞同教会的真理;然而,他们没有看见并觉知它们是否真的是真理的那种内在能力。正因如此,大多数人会持守他们生在其中的教会的教义,并且仅仅是赞同它们而已。他们若从持守极端的异端信仰的父母出生,甚至会同意这些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和犹太教。由此明显可知,理解力被光照,是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而不是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被激励;而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没有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也没有被激励,因为他们是属世的男女。因此,他们坚持认为属世人没有能力理解信之事物。
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因而系更内在或属灵的男女之人来说,理解力被信之真理光照,意愿被仁之良善激励;这一点从来世的这些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来世,他们能理解信的一切事物,也能意愿仁的一切事物,他们自己也清楚地感知到这一切。因此,他们拥有无法描述的聪明和智慧;因为脱去肉体之后,他们享有在世上被光照的更内在的理解力,在世上被激励的更内在的意愿。但那时,他们无法察觉他们是如何被光照和激励的,因为在世期间,他们在肉体里面进行思考,其思维建立在诸如属于世界的那类事物之上。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仁之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也就是说,理解力必须存在于信之事物中,而意愿必须存在于仁之事物中;或也可说,来自主的信和仁要流入这两种官能;这些照着这些官能的状态而被接受。因此,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不在别的地方,只在这些官能里面。
从前面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说明(6057, 9279节)可进一步形成一种观念,即: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而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内在人没有被打开的人从天堂的视角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从世界的视角所看到的关于天堂的东西都是黑暗;结果,他们不可能对诸如属于信和仁的那类事物拥有任何属灵观念。也正因如此,他们甚至不可能明白何为基督良善,也就是何为仁爱;他们完全以为天堂的生命唯独在于他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还以为天堂的生命能被赋予凡有信仰的信心之人,哪怕他们没有信之生命。
这些人在信之生命,也就是仁爱方面何等盲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完全不理会主自己关于生活良善的成千上万次的教导;当阅读圣言时,他们立刻就将这些教导仍在信的背后,由此把它们向自己和他人隐藏起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将属于良善,也就是仁爱,及其行为的一切都从教会的教义驱逐到低级教义中,他们称这些教义为道德神学,并视之为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而事实上,死后,仁之生命会保留下来,而信只有在与这种生命相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关于信之真理的思维只有在有一个照它们行善的意愿存在的情况下才能保留下来。那些拥有从良善所产生的信仰之人能利用各种知识来证实事物,并由此强化他们的信仰(参看2454, 2568, 2588, 4156, 4293, 4760, 5201, 6047, 8629节)。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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