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2.“和与他在一起的王”表示与这良善联系在一起的表面真理,这从圣言中“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列王”、“列国”和“列民”表示真理和属于真理的事物,这可从大量经文得以证实。圣言仔细区分了人民(译注:people,经上或译为百姓)和民族:“人民”表示真理,“民族”表示良善,如前所示(1259, 1260节)。王论及人民,但不论及民族。以色列人在寻求王之前,是一个民族,代表良善或属天之物;但他们渴望并得到一个王之后,就成了一个“人民”,不代表良善或属天之物,而是代表真理或属灵之物;这就是这被认为是他们的过错的原因(撒母耳记上8:7-22);关于这个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解释。由于此处提到“基大老玛”,然后经上又补充“与他在一起的王”,所以所表示的是良善和真理:“基大老玛”表示良善,“王”表示真理。前面(1661节)已经说明,当主的试探首先开始时,它是哪种良善和真理。
10737.然后,他们被问到自己对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没有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而是想象为在人的形式之下的一位可见的神;他们以这种方式认识祂,不仅是因为内在的觉察,还因为祂曾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访客,包括传教士的观念,真的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不可见的东西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我意识到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任何不可见的事物都缺乏形式,因而没有具体的品质;没有形式和品质的观念要么消散,要么降至自然界可见事物的层次。听完全这些话,我被引导对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来自我们地球的许多人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古人并不以其它方式思想祂。于是我告诉他们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在我们的圣言中所提到的关于他们的事,即:这些人看见了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的神,当看见祂时,他们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称祂为耶和华。我说,他们也是出于一种内在觉察而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的;但如今,这种内在觉察已经在基督教界消失了,只在简单的信仰者中间还有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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