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95.“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这从“婢女”、“恶”、“眼”和“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恶”就是指着她说的)是指源于属世快乐的一种情感(参看8993, 8994节);“恶”当论及这种情感及其与属灵真理的关系时,是指不一致,如下文所述;“在眼里”是指在感知之中(参看2829, 3529, 4083, 4339节);“主人”是指属灵真理(8981节)。
必须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婢女”是指源于爱自己爱世界之快乐的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如前所述(8993, 8994节);这种情感能与属灵真理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内在情感,或存在于内在人中的情感;而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存在于外在人中。属于属灵人的内在情感不断与属于属世人的外在情感结合,然而以这种方式结合:对真理的内在情感是主导情感,或是主人,外在情感是从属的,或是奴仆。因为按照神性秩序,属灵人要管辖属世人,作属世人的主人(8961, 8967节)。此外,当属灵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上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天堂;但当属世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下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地狱。
为使这个问题更加清楚明了,必须详细说一说。大多数人都希望通过所学的真理和所行的良善在自己的国家获得某种利益,或某个重要地位。如果这些东西被当作目的来看待,那么属世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灵人则服事作奴仆。然而,如果它们没有被视为目的,仅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属灵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世人则服事做奴仆,正如前面所说的(7819, 7820节)。因为当利益或地位被视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时,人们就不会考虑利益或地位,而是考虑目的,也就是功用或有用的服务。例如,一个人若为了他爱之胜过一切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渴望并获取财富,就不是为了财富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而是为了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此外,功用或有用的服务本身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属灵生命,财富仅仅作为手段而服务于他(参看6933-6938节)。由此也可以看出,属世人若要与属灵人结合,必须具有何种性质,即:它必须视利益和重要地位,因而视财富和显赫为手段,而非目的。凡被一个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都构成他里面的实际生命,因为他爱它胜过一切。事实上,凡被爱的东西都被视为目的。
凡不知道目的,或也可说爱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因而不知道一个人就在他的爱所在之处:这爱若是属天堂的,他就在天堂,这爱若是属地狱的,他就在地狱的人不可能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会以为属世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不可能与属灵真理和良善相一致;因为他不知道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必须完全翻转过来,当他翻转过来时,他的头就在天堂;而在他翻转过来之前,他的头在地狱。当他视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快乐为目的时,他的头就在地狱;但当他把这些爱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时,他的头就在天堂。因为唯独人的目的,也就是爱拥有生命。然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本身没有生命,而是从目的获得生命。因此,与最终目的有关的手段被称为居间目的;这些目的照着它们关注最终目的,也就是首要目的的程度而拥有生命。正因如此,当一个人已经重生,也就是以爱邻爱主为目的时,他就以爱自己爱世界为手段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那么他在仰望主时,就会视自己和世界如同虚无。即便他视自己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服事主。然而在此之前,他的态度正好相反。因为那时他完全关注自己,视主如同虚无;即便他视主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由此获得利益或地位。
由此可见关于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的婢女的这些律例所隐藏的奥秘是何性质,也就是说,根据这几节经文的内容,她们尽管是奴仆,但若为善,就会被买她们的主人许配人,或许配给他的儿子;若为恶,则不许配人,而是要么被赎回,要么被卖掉。此外,将婢女许配人,或纳她们为妾,在代表性教会,尤其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教会是允许的,因为一个妻子代表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而一个婢女则代表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此,一个妻子代表与人同在的教会的内在,而一个婢女则代表教会的外在。后者由许配给亚伯拉罕的夏甲来代表,还由许配给雅各的两个使女来代表。
由此明显可知,若为恶就不能许配人的婢女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她若为恶”表示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即“婢女”)与属灵人不一致。缺乏一致主要是由于以下事实:这情感想要掌权作主人,并且具有这样的性情和心智:它无法被折向对主之爱。此外,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与属世层是否一致取决于它们各自的性质;但把它们分为许多类别就太过冗长乏味了。“婢女”或女仆还表示为外在人与内在人的结合而服务的一种肯定方法(参看3913, 3917, 3931节)。
4279.目前对这两节的解释就是它们在至高意义和内在意义上所包含的事物。但就论述雅各及其后代本质的较低意义而言,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圣言因源于主,并从主经由天堂降至世人,故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在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它既从主降下,那么也会上升,也就是被提升到主那里,经由天堂返回。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至内在天堂被称为第三层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第二层天堂,最低天堂被称为第一层天堂。因此,当圣言沿着降下来的路径上升时,它在主里面是神性;在第三层天堂是属天的,因为这层天堂是属天天堂;在第二层天堂是属灵的,因为这层天堂是属灵天堂;在第一层天堂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这层天堂取名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但在人里面的教会,圣言就其字义而言,是属世的,也就是属尘世和世俗的。
由此可见圣言的性质,以及当在神圣状态下,也就是处于良善与真理之人阅读圣言时,它是何情形。因为这时,在他看来,圣言似乎是世俗的,或是历史文献,其实里面是神圣的。但在第一层天堂,它看似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然而里面却是神性。在第二层天堂,它是属灵的;在第三层天堂,它是属天的;而在主里面,它就是神性。圣言的意义因各天堂而不同;圣言的至高意义论述主,是为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而存在的;内在意义论述主的国度,是为中间或第二层天堂而存在的;但较为低级的意义(内在意义在这层意义中被局限于那里所提到的民族)是为最低或第一层天堂而存在的。最低级的意义,或字义则是为仍活在世上的人而存在的。然而,人具有这样的性质:内层意义、内在意义和至高意义都能传到他那里。因为人与这三层天堂相通;事实上,他就是照着这三层天堂的形像而被造的,以至于当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构成他的生命时,他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这种人拥有主的国度在里面,如主在路加福音所教导的:
看哪,神的国就在你们里面。(路加福音17:21)
阐述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圣言不仅包含至高意义和内在意义,还包含较为低级的意义,并且在这层意义中,内在意义被局限于那里所提到的民族;这样之后,这层意义从整个思路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显然,这人与雅各摔跤,并且雅各的大腿扭了、错了位,也论及雅各及其后代。既如此,我就照这层意义来解释这些话。在下文,这层意义被称为内在历史意义。它之所以被如此称呼,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在第一层天堂,时不时以某种具有生气而取了可见形式的事物来表现这层意义是习以为常的事,我也曾数次被允许看到这一幕(参看4272节后半部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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