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天堂的这两个国度与心肺的对应关系就是天堂与人的总体对应关系;还有一种与人的肢体、器官、脏腑的各个部分之间不怎么总体的对应关系;我们也会解释这种对应关系的性质。在大人,也就是天堂,位于头部的天使在一切良善上都胜过其他人,因为他们处于爱、平安、纯真、智慧和聪明,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和幸福。这些流入人的头部和属于头部的事物,并与其对应。在大人,或天堂,位于胸部的天使处于仁与信的良善,这些流入人的胸部并与其对应。在大人,或天堂,位于腰部和生殖器官的天使处于婚姻之爱。位于脚部的天使处于天堂最低级的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属世良善。位于手臂和手部的天使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能力。位于眼睛的天使处于理解力;位于耳朵的天使处于注意力和顺从;位于鼻子的天使处于感知;位于嘴唇和舌头的天使处于凭理解力和感知交谈的能力;位于肾脏的天使处于查找、分离和纠正的真理;位于肝脏、胰脏、脾脏的天使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各种洁净,其他天使也一样。所有这些都流入人的类似事物,并与它们对应。天堂的这种流注进入身体部位的功能和功用;因为功用来自灵界,通过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取了一个形式,从而呈现在结果中。对应由此而来。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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