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97

97.出于同样的原因

97.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这些肢体、器官、脏腑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根据对应而具有一个含义。因此,“头”表示聪明和智慧;“胸”表示仁爱;“腰”表示婚姻之爱;“手臂和手”表示真理的能力;“脚”表示属世之物;“眼睛”表示理解力;“鼻子”表示感知;“耳朵”表示顺从;“肾”表示真理的审查,等等。所以,在日常用语中,论到聪明智慧人,人们习惯说他有一个好脑子;论到仁慈的人,就说他是知心朋友;论到感知清晰的人,就说他嗅觉敏锐;论到明智的人,就说他眼光犀利;论到有权势的人,就说他的手伸得很长;论到出于爱意愿的人,就说他是出于真心。在人们说话时,这些和许多其它说法都出自对应,因为它们出自灵界,尽管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注:在圣言中,“胸”表示仁爱(3934, 10081, 10087节);“腰”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3021, 4280, 4462, 5050-5052节);“手臂”和“手”表示真理的能力(878, 3091, 4931-4937, 6947, 7205, 10019节);“眼睛”表示理解力(2701, 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鼻子”表示感知(3577, 4624, 4625, 4748, 5621, 8286, 10054, 10292节);“耳朵”表示顺从(2542, 3869, 4523,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 10061节);“肾”表示真理的审查和纠正(5380-5386, 10032节)。

属天的奥秘 #1102

1102.“他要住在

1102.“他要住在闪的帐棚里”表示为了使敬拜的内在可以存在于外在中。这从前面关于闪的所有阐述清楚可知,大意是:“闪”是指内在教会或内在敬拜,外在敬拜若没有赋予它生命并使它成圣的内在敬拜,完全是没有灵魂或不洁之物。“帐棚”只表示爱的神圣和由此产生的敬拜,这一点从“帐棚”的含义(对此,可参看414节)明显看出来。古人习惯说“寄居”、“住在帐棚里”,“帐棚”在内义上表示神圣敬拜,因为上古之人不仅随帐棚寄居,还住在帐棚里,并在里面举行神圣敬拜。因此,“寄居”和“居住”在内义上表示生活。
除了前面(414节)所引用的经文外,以下经文也有助于证实,“帐棚”表神圣敬拜。诗篇:
神离弃示罗的居所,就是祂在人间居住的帐棚。(诗篇78:60)
此处“帐棚”具有和“圣殿”一样的含义,当神在爱里面与人同在时,经上就说祂“住”在殿中。因此,一个生活在神圣敬拜中的人被古人称为一个帐棚,后来又被称为一座圣殿。以赛亚书:
要扩张你帐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以赛亚书54:2)
这表示在那些属于真敬拜的事物上的光照。耶利米书:
全地荒废;我的帐棚忽然荒废,我的幔子顷刻荒废。(耶利米书4:20)
很明显,此处所指的不是帐棚,而是神圣敬拜。撒迦利亚书:
耶路撒冷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拯救犹大的帐棚。(撒迦利亚书12:6-7)
此处“犹大的帐棚”表示出于爱的神圣而对主的敬拜。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住在闪的帐棚里”是什么意思,即:为了使敬拜的内在可以存在于外在中。但由于“雅弗”这个人,就是外在教会成员并不十分清楚什么叫内在事物,所以有必要对他作一个简短的描述。当一个人在自己里面感受或感知到他拥有关于主的良善思维,也拥有对邻舍的良善思维,并渴望为他行善,不是为了任何利益或自己的地位时,当他感觉他怜悯凡遭受不幸的人,尤其怜悯在信之教义上犯错的人时,他可能会知道自己住在闪的帐棚中,也就是说,他拥有内在事物在自己里面,主通过这些事物作工。

属天的奥秘 #10054

10054.“这是安

10054.“这是安息的气味”表对平安的感知。这从“气味”和“安息”的含义清楚可知:“气味”是指感知(参看3577, 4624-4634, 4748节);“安息”是指平安。至于何为神性平安在天堂里是什么样,可参看前文(92, 93, 2780, 5662, 8455, 8665, 872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平安”表示主,以及从祂发出来的神性,这神性在至内层影响在天堂掌权的良善(3780, 8517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是因为燔祭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如前所述(10053节);天堂里的平安正是通过这种合一获得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征服了所有地狱,所有天堂也都恢复秩序(9715, 9809, 9937, 10019节)。由此明显可知,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从何而来,如在论述燔祭和素祭的其它许多地方(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6, 15; 8:28; 23:13, 18; 民数记15:3, 7, 13; 28:6, 8, 13; 29:2, 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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