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97

97.出于同样的原因

97.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这些肢体、器官、脏腑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根据对应而具有一个含义。因此,“头”表示聪明和智慧;“胸”表示仁爱;“腰”表示婚姻之爱;“手臂和手”表示真理的能力;“脚”表示属世之物;“眼睛”表示理解力;“鼻子”表示感知;“耳朵”表示顺从;“肾”表示真理的审查,等等。所以,在日常用语中,论到聪明智慧人,人们习惯说他有一个好脑子;论到仁慈的人,就说他是知心朋友;论到感知清晰的人,就说他嗅觉敏锐;论到明智的人,就说他眼光犀利;论到有权势的人,就说他的手伸得很长;论到出于爱意愿的人,就说他是出于真心。在人们说话时,这些和许多其它说法都出自对应,因为它们出自灵界,尽管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注:在圣言中,“胸”表示仁爱(3934, 10081, 10087节);“腰”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3021, 4280, 4462, 5050-5052节);“手臂”和“手”表示真理的能力(878, 3091, 4931-4937, 6947, 7205, 10019节);“眼睛”表示理解力(2701, 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鼻子”表示感知(3577, 4624, 4625, 4748, 5621, 8286, 10054, 10292节);“耳朵”表示顺从(2542, 3869, 4523,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 10061节);“肾”表示真理的审查和纠正(5380-5386, 10032节)。

属天的奥秘 #5051

5051.我在宁静的

5051.我在宁静的梦中看见几棵树栽在一个木制容器里,其中一棵高,一棵矮,两棵小。那棵矮树给予我极大的快乐,一种我无法言表的极度愉悦的平安感充满我的内心。一觉醒来,我与那些引发这梦的人交谈。他们都是天使灵(参看1977, 1979节);他们告诉我,我所看到的都表示什么,即表示婚姻之爱,其中:高树表示丈夫,矮树表示妻子,两棵小树表示孩子。他们还告诉我,充满我内心的极度愉悦的平安感用来表明那些在来世过着真正婚姻之爱生活的人所享有的平安的愉悦。他们补充说,像这样的人就是那些属于膝盖以上的大腿区域的人,而那些状态还要愉悦的人则属于两腰区域。我还被指示,该区域通过脚与脚底并脚跟交流。这种交流的存在还可从大腿的大神经明显看出来,这条大神经所发出的分支不仅通过腰进入生殖部位,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器官,还通过脚进入脚底和脚跟。当时,这些天使灵还向我透露,在圣言中,当雅各与天使摔跤时,扭了的大腿窝和筋是什么意思(创世记32:25, 31, 32;参看4280, 4281, 4314-4317节)。
  此后,我看见一只大狗,就像被古作家称为冥府守门狗的那种,它张开可怕的嘴巴。我被告知,像这样的狗表示防止人从天堂的婚姻之爱逾越到地狱的奸淫之爱的守卫。因为天堂的婚姻之爱就在于一个人与他极其温柔爱着的妻子,以及他的孩子过着在主里面满足的生活。在世上,这爱带给他深深的愉悦,在来世则带给他天堂的喜乐。但是,如果他从这爱逾越到它的对立面,并且这对立的爱在他看来似乎含有天堂的快乐在里面,尽管它是地狱的快乐,那么类似冥府守门狗的狗就表现为一个守卫,防止这两种对立的快乐之间有任何交流。
  

属天的奥秘 #9051

9051.“以眼还眼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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