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20.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有关;那些合乎神性秩序,并照之发生的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而那些反对神性秩序的事物与邪恶和虚假有关(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节)。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理解力和意愿有关,因为理解力是真理或虚假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或邪恶的接受者(10122节)。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为真正意义上的真理,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何为良善,而事实上,一切真理皆来自良善,一切良善皆通过真理实现(2507, 3603, 4136, 9186, 9995节)。
有四种人:
(1)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非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
(2)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的人。
(3)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关注并倾向于良善的人。
(4)出于良善处于真理的人。
让我们来逐一详细说明。
195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表示当主的内层人思想这些事时,它的状态。这从上下文(1889, 1925-1926, 1935节;1955, 1958节),以及“称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名”是指认识一个人的性质,如前所述(144, 145, 1754节)。这几节经文描述了主的状态是何性质,或说当这样思想祂的理性时,祂处于什么样的状态。理性本身不能这样思想,但内层人或更高的人能(如前所述,1926节)。理性决不能思想或分析自己的性质,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看透自己。必有某种更内在或更高的东西来思想它,因为这种东西能看透它。例如,耳朵不能知道,更不能理解它接收到自己里面的话语;但内在听觉能。耳朵只是辨别清晰的声音或词语,而内在听觉却理解所说的话,随后内在视觉,或内视明白它;一个人就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听觉来感知话语含义的。视觉体验也一样:从视觉对象获得的最初观念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物质观念;但真正审视它们并由此思想它们的,是更内在的视觉。这也适用于人的理性:这理性根本没有真正看见自己的能力,更没有检查自己性质的能力;但必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做到这一点。因此,当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能够感知到存在于他理性里面的任何虚假,或那里发光的任何真理,尤其若能感知到正在斗争并战胜的某种东西时,他就可以知道,他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从主的流注通过内在人而来。前面(1926节)所说并且此处所指的主的内层人是那与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合一,因而远在这理性之上的部分。祂从这内层人,如在天堂之光中那样看见并感知到祂的理性若只致力于真理而不致力于良善,将是何性质。
10122.“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表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对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衍生虚假的不断移走。这从“小公牛”和“罪”、“每天”和“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公牛”是指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9391, 9990节)。“罪”是指从邪恶和衍生虚假中洁净,因为“罪”是指赎罪祭(10039节),“赎罪祭”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9938, 9990, 10022, 10053节);之所以说是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属于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参看10057节所提到的地方)。“每天”是指不断。“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对来自主的爱与信之良善的接受(9506节)。
之所以说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由于邪恶而存在的;因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虚假就被移走到何等程度。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天堂里的一切皆与良善和衍生的真理有关,而地狱里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有关。人里面也是这种情形。与人同在的来自天堂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与人同在的来自地狱的一切与邪恶和虚假有关。或也可说,与人同在的来自主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来自人自己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虚假有关。由于良善和真理,或虚假和邪恶,就是那宇宙万物与之相关的事物,而人是它们的容器,或说接受它们的地方,所以人有两种官能用来接受它们,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是接受良善或邪恶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真理或虚假的容器。主所形成的意愿也被称为新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而主所形成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新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容器。但来自人自己的意愿也被称为旧意愿,是接受邪恶的容器;而来自人自己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旧理解力,是接受虚假的容器。人通过从父母出生而拥有旧的意愿和理解力,但通过从主出生而拥有新的意愿和理解力,当他正在重生时,这一切就会发生。因为当正在重生时,一个人会重新成孕、重新出生。
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体,以致这二者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因为理解力被赐给人,是为了让他能明白真理,但目的是让真理能植入他的意愿,变成良善。它在何等程度上融入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在这个人里面占有一席之地;因为意愿是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是他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是外层,并从意愿获得其存在。事实上,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所热爱的给予他一种快乐的感觉,因此被他称为良善。理解力则通过它称之为真理的推理来支持并强化它。正因如此,意愿和理解力实实在在构成一体。但表面上看,情况似乎不是这样,如当一个人理解真理,却意愿邪恶时的情形;尽管如此,当独自一人,出于自己思考时,他所理解的与他所意愿的,也就是他所爱的完全一致。
一个意愿邪恶的人仍能说真理,还能行良善,这个事实是由于伪善;伪善会利用真理和良善为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这些手段从这种人那里被夺走,他留在自由中,他就会在不受约束的意愿影响下一头扎进邪恶,利用他的理解力来捍卫它们。这一点从来世的这类人身上看得尤为明显。在来世,人人都会进入一种类似其意愿状态的生命状态;那时,那些没有从主获得一个新意愿的人就会一头扎进各种邪恶,思想诸如认可邪恶的那类事物,无论他们在世上所言所行的如何与此完全不同。因为神性秩序的律法是这样:意愿和理解力要构成一个心智,因而构成一个人;因此,整个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不可悬在这二者之间;也就是说,眼睛注视属于天堂的事物,心却完全放在属于地狱的事物上。心表示意愿,眼睛表示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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