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20.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有关;那些合乎神性秩序,并照之发生的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而那些反对神性秩序的事物与邪恶和虚假有关(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节)。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理解力和意愿有关,因为理解力是真理或虚假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或邪恶的接受者(10122节)。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为真正意义上的真理,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何为良善,而事实上,一切真理皆来自良善,一切良善皆通过真理实现(2507, 3603, 4136, 9186, 9995节)。
有四种人:
(1)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非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
(2)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的人。
(3)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关注并倾向于良善的人。
(4)出于良善处于真理的人。
让我们来逐一详细说明。
6887.“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表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这从“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祂的品质(参看2724, 3006, 6674节)。但神性本身无法被敬拜,因为它无法通过信或爱来接近,在一切观念或理解之上,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此,“神的名”因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是能被靠近和敬拜的神性人身。
神性人身是“耶和华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此处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自称“父的名”。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拉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以赛亚书这一章的上述几节和前面几节经文明显论述主;“耶和华的名”所指的,正是祂;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经上说“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这些话在论述主时,表示将荣耀归给祂自己,因为祂和耶和华为一。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
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使者”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6831节);由于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名在祂中间”。主祷文中的这句话,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及整体上藉以敬拜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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