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1

21.(1)出于邪恶

21.(1)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非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因而来自邪恶的虚假和非来自邪恶的虚假。虚假种类繁多,事实上和邪恶的种类一样多;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其源头有很多(1188, 1212, 4729, 4822, 7574节)。来自邪恶的虚假,或基于虚假的邪恶是一回事;反过来通向进一步的虚假或次要虚假的来自虚假的邪恶,或基于邪恶的虚假,是另一回事(1679, 2243节)。从一个虚假,特别是如果它被当作第一原则,会流出在一个连续序列中的虚假(1510—1511, 4717, 4721节)。有来自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虚假;也有来自感官谬误的虚假(1295, 4729节)。有宗教的虚假,有无知的虚假(4729, 8318, 9258节)。有包含某种良善的虚假,有不包含良善的虚假(2863, 9304, 10109, 10302节)。还有被歪曲的事物(7318—7319, 10648节)。一切邪恶都有伴随它的虚假(7577, 8094节)。伴随着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的虚假是真正的邪恶之虚假;最坏的虚假种类便来自它(4729节)。

邪恶是沉重的,本身就有坠入地狱的倾向;但这不适用于虚假,除非它来自邪恶(8279, 8298节)。当从天堂坠入地狱时,良善就转变为邪恶,真理转变为虚假,因为这就像是进入一种稠密和不洁的大气中(3607节)。来自邪恶的虚假看似迷雾和污水笼罩着地狱(8137, 8146, 8210节)。地狱里的人所说的话是来自邪恶的虚假(1695, 7351—7352, 7357, 7392, 7699节)。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当从自己思考时,不能不思想虚假(7437节)。关于来自虚假的邪恶的详情(2408, 4818, 7272, 8265, 8279节);关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详情(6359, 9304, 10302节)。

一切虚假都可能被证实,当被证实时,就看似真理(5033, 6865, 8521, 8780节)。因此,在确信某种事物之前,要先查看它是不是真的(4741, 7012, 7680, 7950, 8521节)。尤其要小心谨慎,不要在宗教的事上确信虚假,因为这会导致虚假的说服,死后,这种说服仍会粘附在人身上(845, 8780节)。虚假说服的危害性何等之大(794, 806, 5096, 7686节)。

只要人陷入邪恶,良善就无法流入真理(2434节)。人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到何等程度,良善和真理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3402节)。主最小心谨慎的,是防止真理与邪恶联结,来自邪恶的虚假与良善联结(3110, 3116, 4416, 5217节)。亵渎就是由这种混杂产生的(6348节)。真理消灭虚假,虚假消灭真理(5207节)。只要怀疑的态度占主导地位,真理就无法被深入接受(3399节)。

举例说明真理是如何被歪曲的(7318节)。为何恶人被允许歪曲真理(7332节)。恶人通过把真理转向并应用于邪恶而歪曲真理(8094, 8149节)。如果真理被用于邪恶,这种情形主要是通过谬论和外在表象发生的,那么可以说它被歪曲了(7344, 8602节)。邪恶被允许攻击真理,但不允许攻击良善,因为它们能通过各种解释和应用而歪曲真理(6677节)。出于邪恶被歪曲的真理违背真理和良善(8062节)。出于邪恶被歪曲的真理在来世臭不可闻(7319节)。关于歪曲真理的详情(7318—7319, 10648节)。

有些宗教的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则不一致(9258节)。宗教的虚假若不与良善冲突,就不会产生邪恶,但对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8318节)。宗教的虚假不会归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但会归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甚至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的真理联系在一起;但对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3470—3471, 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是被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联系在一起的(7344节)。虚假被良善变成真的,并变得柔软,因为它们被转向并应用于良善,并且邪恶被移走(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的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接受(4736, 8149节)。其品质由宗教的虚假塑成的良善若有无知和纯真,以及一个良善的目的在里面,就会被主接纳(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充满谬误的真理和良善的表象;然而,对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主会把它们调整为纯正的真理(2053节)。包含某种良善的虚假可见于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不知道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在一个有虚假教义的教会之内的人身上(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没有良善在里面的虚假对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比对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更有害(7688节)。在来世,真理和良善从恶人那里被夺走并给予善人,正如主所说的: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29, 7770节)

属天的奥秘 #2657

2657.“把这婢女

2657.“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这从“赶出去”、“婢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赶出去”是指逐出;“婢女”(或女仆、女奴)是指对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因而是指它们里面的良善(参看2567节);“儿子”是指属于该理性的真理(参看264, 489, 533, 1147节)。但与这最初或纯粹的人类理性有关的,只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我在前面许多地方已经阐述并说明,一旦主的神性理性取而代之,祂的最初理性就被逐出;但由于它是此处专门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再作一个简短的解释。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有两种理性:第一种在重生之前,第二种在重生之后。重生之前的那种理性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感官经验、对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的问题的反思、公式化的知识或世俗研究、基于并通过这些知识或研究的推理,以及从信之教义,也就是从圣言所获得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那时,所获得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上升高于外在或肉体记忆的观念,这些观念相对来说都是非常物质化的。因此,那时,凡这理性所思考的东西,都来自这类物质观念,或为了它思考的东西可以同时被内在视觉,或内眼,也就是真正的理解力的眼睛看到或明白,这类事物的表象就以对比或类比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或重生之前的理性就具有这种性质。
但重生之后的理性是由主通过对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形成的。主以奇妙的方式将这些情感植入第一种理性的真理;那里一致和支持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然而,剩下的因没有任何用处而与这些情感分离,直到最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被聚集成捆。凡不一致,并且无法被赋予生命的事物,可以说都随着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情感的生命成长而逐渐被抛到周边。由此明显可知,第二种理性是什么样。
这些事可通过对比树上的果实来说明。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好比未成熟的果实,这果实逐渐成熟,直到最后它里面结出种子。当它到达开始与树分离的阶段时,它的状态就完满了(对此,参看2636节)。然而,第二种理性,也就是主赋予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那种理性,也好比这果实,只是现在它在好土里,种子周围的果肉都腐烂了;于是这些种子就从核心或至内在部分中发出来,并生根发芽,然后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新树;新树又逐渐发展,直到最后结出新果实,之后扩展成花园和果园,一切都照着它所接受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来进行(参看马太福音13:31-32; 约翰福音12:24)。
既然例子更令人信服,那么就以人重生之前的自我和重生之后的自我为例。一个人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第一种理性使他相信他凭自己,因而凭他的自我思考真理、实行良善。这第一种理性想不到别的,即便它被教导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但当他成年后正在重生时,主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便使他开始认为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或来自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尽管他仍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考真理(参看1937, 1947节)。这时,他越确认或强化这种观念,就越被带入关于这些事的真理之光,直到最后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此时,属于第一种理性的自我逐渐被分离出去,主赋予这人一个天堂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成了他的新理性的自我。
另举一例。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尽管它听说天堂之爱是完全不同的,但仍对这爱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此人行善时,从中所找到的唯一快乐就是,他认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好感,或说人们把他视为基督徒,或他从中获得永生的喜乐。然而,主通过重生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某种快乐,并被这种快乐打动,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东西,而是因为良善和真理本身。当被这种快乐引领时,他就会唾弃功德的思想,直到最后憎恶它如某种滔天罪行。这种快乐会在他里面逐渐增长,并变成一种蒙福的快乐,在来世则变成一种极乐,并且就是他的天堂本身。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理性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里面是何情形。
然而,要知道,尽管一个人正在重生,但属于第一种理性的每一个细节仍留在他身上。它只是与第二种理性分离了,主以一种最奇妙的方式实现这种分离。但主将祂的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完全逐出了,以至于丝毫不留,因为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无法与神性共存。因此,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两种本质(即人身或人性本质和神性本质)方面都是耶和华。

属天的奥秘 #4818

4818.“犹大在那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表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这从“女儿”、“人”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2362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3024节);“人”是指拥有聪明的人,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没有聪明的人和虚假,如刚才所述(4816节);“迦南人”是指邪恶(1573, 1574节)。由此明显可知,“迦南人的女儿”表示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下面将说明何为由源于邪恶的所生的邪恶。
在此必须先说一下犹大支派的来源,因为他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该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犹大与他的儿媳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整个犹太民族就来自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这一点从所列举的随雅各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创世记46:12)的名单,以及他们按家族的分类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提到:
按着家族,犹大的众子:属示拉的,有示拉家族;属法勒斯的,有法勒斯家族;属谢拉的,有谢拉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这表明该民族来源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因此,他们都是非常结合的产物,因为与迦南女子结婚是严厉禁止的(这明显可见于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9和10章),与儿媳同寝则是死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和他的儿媳妇同寝,他们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与儿媳所行的,将犹大与小叔娶嫂的婚姻律法联系在一起,该律法的制定针对的是弟兄,绝不是父亲。这一点从本章(38:26)明显看出来,犹大因与儿媳的行为而与这条律法的联系暗示了他与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视为珥的儿子;珥则是迦南母亲所生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于是被治死了(38:7)。在小叔娶嫂的婚姻中头生的孩子并不属于从他成孕的那个人,而属于他的种被养育的人;这一点从申命记(25:5,6)和本章(38:8,9)清楚看出来。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其实是淫乱的结果;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她是一个妓女(38:15,16,21)。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这种来源是何性质;还可以看出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这句话是一个谎言。
至于这个来源暗示并代表什么,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内层就具有这种性质,或具有这种来源。犹大娶迦南人暗示了一个出自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的来源,因为这就是“迦南人的女儿”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他因行淫而与儿媳同寝暗示并代表由于被邪恶所歪曲的真理而受的诅咒,因为在圣言中,“淫乱”处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3708节)。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是一种由自我之爱,也就是那些陷入此爱之人的邪恶所孵化并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产生的一种邪恶生命。这就是犹太民族当中邪恶的来源,也是基督教界中某些人,尤其是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邪恶的来源。该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关闭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并且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良心根本无法在那里形成。事实上,人出于虚假教义所行的任何邪恶,他都以之为良善,因为他以之为真理。因此,他会自由、快乐地行出来,因为他如此行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因如此,天堂向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它无法被打开。
举例说明这种邪恶的性质。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认为,耶和华只拣选了一个民族,其余的人类相对来说都是奴隶,且如此卑贱,以致他们可被随意杀死,或被残忍虐待,如犹太民族过所认为的,以及这个巴比伦式的民族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信仰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虚假教义,以及建立在如同其源泉的该教义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行的邪恶,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这些人在圣言中被称作“好流人血的”;因为他们以野蛮的方式对待不崇敬他们的信仰,因而不崇敬他们自己,不在他们的祭坛上献上礼物的全人类。
再举一例。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认为必须有某个人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这个人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因而掌控所有人的心智和良心的权柄,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虚假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信仰所行的邪恶,都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此恶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以这种方式掌控他人之人的内在人。该邪恶会彻底摧毁内在人,以致他们不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知道人还有良心,因而不相信死后的任何生命,也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无论他们如此谈论这些事。
这种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世人无法将它与其它邪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却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来世,邪恶与虚假的性质和来源中的无数差别尽收眼底;并且地狱的划分也取决于这些邪恶与虚假所属的属和种。对于这些无数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他只相信邪恶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性质;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不知道何为良善是因为不知道何为仁爱。他若知道仁之良善,也会知道反面或邪恶,以及它们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