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因而缺乏良善的真理的性质。缺乏良善的真理本身不是真理,因为它们没有生命;真理的全部生命都来自良善(3603节)。这意味着这些真理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8530, 9154节)。只在记忆中,而不在生活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会被这种人误以为是真理(5276节)。如果人只为了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理由而认识并承认真理,那么真理不会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3402, 3834节)。为了真理和良善本身而承认的真理会归给人(384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不会被主接纳(4368节),也不拯救人(2261节)。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不属教会(3963节)。他们也无法重生(10367节)。主若不通过良善,就不流入真理(10367节)。
关于真理与良善的分离(5008—5009, 5022, 5028节)。真理若没有良善是何性质,若来自良善又是何性质(1949—1950, 1964, 5951);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对比(5830节)。没有良善的真理是乖戾的(1949—1951, 1964节)。在灵界,它看上去是坚硬的(6359, 7068节),也是尖锐的(279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冬日之光,在这光里,地上的万物都处于休眠状态,无物产生;但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春夏之光,在这光里,万物都开花结果(2231, 3146, 3412—3413节)。当从天堂流入时,这种冬光会转化为浓浓的黑暗;那时,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就变得盲目和愚蠢(3412—3413节)。
那些将真理和良善分离的人在黑暗之中,他们不知道何为真理,并陷入虚假(9186节)。他们从虚假堕入邪恶(3325, 8094节)。他们所陷入的错误和虚假(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3773, 4783, 8780节)。他们不留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关于爱和仁,因而关于良善的一切话(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何为良善,因而不知道何为天堂之爱和仁爱(2471, 3603, 4136, 9995节)。在来世,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滥用真理以获得权力;他们的性质,以及在那里的命运(4802节)。
神性真理把人判入地狱,而神性良善把人提入天堂(2258节)。神性真理令人恐惧,神性良善则不然(4180节)。从真理受审判是什么样,从良善受审判是什么样(2335节)。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2231.“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随从他的家属,他们要遵守耶和华的道,行公义公平”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皆来自祂。这从“众子”、“家属”、“道”、“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几个词归纳起来,或汇成一种意义,就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因为“众子”表示所有处于真理的人,“家属”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道”表示他们被教导的信之教义,“公义”表示涉及良善的教义,“公平”表示涉及真理的教义。涉及良善的教义是仁之教义,涉及真理的教义是信之教义。
一般来说,教义只有一种,也就是说,只有仁之教义。因为如前所述(2228节),信的一切皆关注仁。仁与信之间的区别只是意愿善事与思想善事之间的区别(因为一个意愿善事的人也思想善事),因而只是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人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知道,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这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并且在那些意愿恶事,却出于思维谈论善事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谁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清楚看出,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因此,人类心智被分成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然而,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即:这两个部分应构成一个心智,并且它们之间不应有其它任何区别,打个比方说,只有如同火焰与火焰发出的光之间那样的区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像火焰,一切感知和思维就像这火焰发出的光。因此,爱和仁要构成感知和思维的全部,也就是说,存在于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里面。被称为信的,是对于爱和仁的本质的感知或思维。
但由于人类开始意愿恶事、仇恨邻舍,并实施报复和残忍行为,最终导致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完全损毁,所以人们开始区分仁和信,将属于其宗教的一切教义都归于信,并且只以“信”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最后他们甚至声称,人们仅凭信就能得救,而他们所说的信是指他们的教义。他们说,只要信这些教义,他们就会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仁就这样与信分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打个比方说,信无非是一种没有火焰的光,就像冬天里的光,这光如此冰冷,以至于地上的植被都枯萎凋亡。而源于仁的信就像春夏时节的光,这光使万物萌芽、开花。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爱和仁是属天的火焰,而信是这火焰发出的属灵之光。在来世,爱、仁、信也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感知和视觉,或说呈现给内眼和外眼,因为在来世,主的属天性质在天使面前显现为一道炽热的光辉,就像那太阳的光辉;而主的属灵性质则显现为这光辉所投射的光。这光辉和光照着属于天使和灵人的爱和仁的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内层。这就是来世的快乐和幸福及其一切变化的源头。这一切表明唯信得救的断言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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