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2

22.(2)处于真理

22.(2)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因而缺乏良善的真理的性质。缺乏良善的真理本身不是真理,因为它们没有生命;真理的全部生命都来自良善(3603节)。这意味着这些真理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8530, 9154节)。只在记忆中,而不在生活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会被这种人误以为是真理(5276节)。如果人只为了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理由而认识并承认真理,那么真理不会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3402, 3834节)。为了真理和良善本身而承认的真理会归给人(384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不会被主接纳(4368节),也不拯救人(2261节)。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不属教会(3963节)。他们也无法重生(10367节)。主若不通过良善,就不流入真理(10367节)。

关于真理与良善的分离(5008—5009, 5022, 5028节)。真理若没有良善是何性质,若来自良善又是何性质(1949—1950, 1964, 5951);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对比(5830节)。没有良善的真理是乖戾的(1949—1951, 1964节)。在灵界,它看上去是坚硬的(6359, 7068节),也是尖锐的(279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冬日之光,在这光里,地上的万物都处于休眠状态,无物产生;但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春夏之光,在这光里,万物都开花结果(2231, 3146, 3412—3413节)。当从天堂流入时,这种冬光会转化为浓浓的黑暗;那时,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就变得盲目和愚蠢(3412—3413节)。

那些将真理和良善分离的人在黑暗之中,他们不知道何为真理,并陷入虚假(9186节)。他们从虚假堕入邪恶(3325, 8094节)。他们所陷入的错误和虚假(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3773, 4783, 8780节)。他们不留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关于爱和仁,因而关于良善的一切话(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何为良善,因而不知道何为天堂之爱和仁爱(2471, 3603, 4136, 9995节)。在来世,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滥用真理以获得权力;他们的性质,以及在那里的命运(4802节)。

神性真理把人判入地狱,而神性良善把人提入天堂(2258节)。神性真理令人恐惧,神性良善则不然(4180节)。从真理受审判是什么样,从良善受审判是什么样(2335节)。

属天的奥秘 #1798

1798.“亚伯兰又

1798.“亚伯兰又说,你看,你没有给我种”表示没有教会的内在,也就是爱和信。这从“种”的含义,即爱和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和下文所解释的“继承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阐述和说明,爱和源于爱的信就是教会的内在。构成教会内在的信不是指其它信,而是指爱或仁之信,也就是源于爱或仁的信。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但与爱或仁分离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教义仅仅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这种知识也存在于最坏的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但源于仁或属于仁的教义的确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凡从仁之生命流出的教义也是如此;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属于信的教义。正是这种信形成教会的内在,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知道信的一切。你若愿意,只检查一下各种教义,看看它们教导了什么,是何性质。它们不都与仁,因而与源于仁的信有关吗?
仅以十诫为例。其中第一诫是你要敬拜主神;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因为这种生活是他的生命。另一条诫命是你要守安息日;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在守神圣的安息日,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天天敬拜主并荣耀祂更甜蜜的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则完全与仁爱有关;凡爱邻如己的人都对做伤害邻舍的事感到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杀他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也是如此,因为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他的邻舍,也不愿从邻舍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同样如此;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保护邻舍的妻子,以免有人对她造成这种巨大伤害,并视通奸为违背良心的罪行,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种罪行。贪恋邻舍的东西也触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想让其他人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获益,或说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向他人意愿良善。所以这种人从不贪恋别人的东西。
包括在十诫当中的这些诫命是关于信的更外在的教义事物;拥有仁爱和仁爱生活的人不是靠死记硬背知道这些诫命,而是把它们存在心里,刻在灵魂上,因为诫命是他的仁爱、因而仁爱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铭刻在他上面的具有教义性质的其它事物,他同样只从仁爱知道它们,因为他照着公正的良心生活。他若不能充分理解或弄清公正或真理,仍会简单地,或以单纯的心去相信。他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会做错事,即便他所相信的本身不是真的,只是表面上是真的。
例如,人们可能相信主会发怒、惩罚、试探等等,也可能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或基督的肉和血以他们所能解释的某种方式真实存在。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都无关紧要(脚注:史威登堡暗指关于圣餐中真实存在的性质的长期争论,即饼和酒是否真的转化为基督的身体和血,一个以化质说而闻名的概念)。事实上,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即便思考,只要出于单纯的心,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一直被如此教导,然而仍过着仁爱的生活。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在内义上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和包含在这爱中的一切,以及人回给主和邻舍的爱时,他们立刻相信,欣然接受。而那些拥有教义,却缺乏仁爱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凡事争论,并谴责所有不按他们说的那样去说(他们称之为相信)的人。谁都能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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