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因而缺乏良善的真理的性质。缺乏良善的真理本身不是真理,因为它们没有生命;真理的全部生命都来自良善(3603节)。这意味着这些真理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8530, 9154节)。只在记忆中,而不在生活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会被这种人误以为是真理(5276节)。如果人只为了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理由而认识并承认真理,那么真理不会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3402, 3834节)。为了真理和良善本身而承认的真理会归给人(384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不会被主接纳(4368节),也不拯救人(2261节)。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不属教会(3963节)。他们也无法重生(10367节)。主若不通过良善,就不流入真理(10367节)。
关于真理与良善的分离(5008—5009, 5022, 5028节)。真理若没有良善是何性质,若来自良善又是何性质(1949—1950, 1964, 5951);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对比(5830节)。没有良善的真理是乖戾的(1949—1951, 1964节)。在灵界,它看上去是坚硬的(6359, 7068节),也是尖锐的(2799节)。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冬日之光,在这光里,地上的万物都处于休眠状态,无物产生;但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春夏之光,在这光里,万物都开花结果(2231, 3146, 3412—3413节)。当从天堂流入时,这种冬光会转化为浓浓的黑暗;那时,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就变得盲目和愚蠢(3412—3413节)。
那些将真理和良善分离的人在黑暗之中,他们不知道何为真理,并陷入虚假(9186节)。他们从虚假堕入邪恶(3325, 8094节)。他们所陷入的错误和虚假(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3773, 4783, 8780节)。他们不留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关于爱和仁,因而关于良善的一切话(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何为良善,因而不知道何为天堂之爱和仁爱(2471, 3603, 4136, 9995节)。在来世,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滥用真理以获得权力;他们的性质,以及在那里的命运(4802节)。
神性真理把人判入地狱,而神性良善把人提入天堂(2258节)。神性真理令人恐惧,神性良善则不然(4180节)。从真理受审判是什么样,从良善受审判是什么样(2335节)。
316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表示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这从对这几句话的内义的解释可以看出来;但无需这种解释就能清楚看出,这是从这些话得出的结论。“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明显表示来自主,因为旧约经常提到的“耶和华”只表示主,不表示任何人(参看1343, 1736, 1815, 2156, 2329, 2921,3023, 3035节)。这些话涉及奥秘,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此处作出回答的先是作为哥哥的拉班,然后是作为父亲的彼土利,而不是父母;处女本人则直到后来才作出回答。其原因在于,作为哥哥的拉班代表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而彼土利代表对良善的情感的源头。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如同兄妹。而对真理的情感一旦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进入理性人,并与那里的良善结合,就如同已婚妇女。
拉班和彼土利的回答方式(即哥哥先说,然后父亲才说)所蕴含的奥秘是这样:当良善从理性人流入属世人时,它不直接流入那里的真理,而是流入那里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除非该良善以这种方式 流入,否则对真理的情感就不能产生。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就是那承认的,因而是那首先同意的,因为理性良善与属世良善之间存在一种直接交流,但理性良善与属世真理之间不存在直接交流。关于它们之间存在的这种平行关系,可参看前文(1831, 1832节)。此处出现了两句古代习惯用语,即:“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意思是这是耶和华所做的;“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意思是他们既不敢否定,也不敢肯定。关于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可参看接下来的讨论。
2258.“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从“审判全地的”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全地的”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作为祭司,他们代表神性良善,作为审判官或士师,代表神性真理;但“审判全地的”表示这两者,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然而,“公平”表示真理,如前所示(2235节)。从这些话的含义,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
为了理解这些事,要知道,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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