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摘录
229.此处无需从《属天的奥秘》进行摘录,因为关于复活和人死后的生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得更充分。可参看这本书的以下章节:
1.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
2.关于人从死里复活并进入永生(445-452节)。
3.人死后处于完整的人形(453-460节)。
4.死后,人仍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记忆、思维和情感,除肉体外没有任何遗漏(461-469节)。
5.人死后的性质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470-484节)。
6.每个人的生命快乐都转化为相对应的事物(485-490节)。
7.关于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491-498节)。
8.关于人死后的第二个状态(499-511节)。
9.关于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就是进入天堂的人接受教导的状态(512-520节)。
10.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311-317节)。
关于前面(226节)所提到的最后审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全文;那里说明,最后的审判不会伴随着世界的毁灭。
四十七、人死后处于完整的人形
453.前面几个章节已经说明,人之灵的形式是人的形式,也就是说,灵甚至在形式上也是一个人;那里尤其说明:每位天使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432-444节);天堂天使来自人类(311-317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灵,而非他的身体,身体形式照着灵的形式而被附加到灵上,而不是反过来,因为灵披上了一具适合自己形式的身体。因此,人的灵作用于身体的每个部位,甚至作用于最细微之处,以致若有任何部位不受灵驱使,或灵在它里面不起作用,它就没法存活。单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认识到这一点:思维和意愿绝对激活身体中的一切事物,并掌控得如此彻底,以致一切事物都同意;但凡有不同意的,都不会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被当作某种无生命之物被逐出;思维和意愿属于人的灵,而非身体。
离开身体的灵或另一个人里面的灵,其人的形式是不为人所见的,因为身体的视觉器官,或肉眼只要在世间观看,就是物质器官;物质只能看见物质,而属灵物能看见属灵物。因此,当眼睛的物质部分变暗,不能与灵合作时,眼睛就看见在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形式中的灵,不仅看见灵界中的灵,还看见尚在其身体中的另一人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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