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出于良善处于真理的人;以及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性质。通向良善的真理和来自良善的真理之间的区别(2063节)。真理本质上不是真理,除非它来自良善(4736, 10619节),因为真理从良善拥有其存在(3049, 3180, 4574, 5002, 9144节),和生命(3111, 2434, 6077节)。还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或品质(3049, 4574, 5951, 9154节)。人所拥有的真理与人所拥有的良善直接相关;两者在他里面的量和质是一样的(2429节)。为叫真理能成为真理,它必须从仁爱与纯真的良善中获得它的本质(3111, 6013节)。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真理(5951节)。来自良善的真理能与良善完全构成一体,以至于两者一起成为一个良善(4301, 7835, 10252, 10266节)。当理解力从意愿发出时,理解力与意愿构成一个心智和一个生命,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但当人所思所说的,与他所意愿的不一致时,这种一体不会发生(3623节)。来自良善的真理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 4353, 4385, 4390节)。当真理来自良善时,这良善便在真理中拥有自己的形像(3180节)。
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在它们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婚姻的形像(54, 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5194节);尤其在真理和良善之间(1904, 2173, 2508节)。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以便它们能成为某种事物;并且与它们的结合有关,以便能产生任何事物(2451, 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 10555)。古人还建立了真理与良善之间的婚姻(1904节)。婚姻的律法是,两个人要合而为一,正如主所说的(10130, 10168—10169节)。真正的婚姻之爱出于天堂、从真理与良善的婚姻降下并存在(2728—2729节)。
人越专注于良善,并由此专注于真理,就越有智慧;然而,如果他不专注良善,智慧就不会是他的,无论他知道多少真理(3182, 3190, 4884节)。人若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就会实际从尘世之光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因而从模糊被提升到清晰;而另一方面,只要他知道真理,却未处于良善,就仍在尘世之光和模糊当中(3190—3191节)。人在处于并实行良善之前,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善(3325, 3330, 3336节)。当真理来自良善时,它们会跨越式地飞速增长(2846—2847, 5345节)。关于这种增长的详情(5355节)。这种增长如同一棵树结出果实,种子繁殖增多,以至于产生整个花园(1873, 2846—2847节)。智慧也增长到同等程度,并且这种增长会持续到永远(3200, 4220—4221, 5527, 5859, 6663节)。不仅如此,人还在同等程度上从良善获得真理,在同等程度上被光照,并在同等程度上在阅读圣言时处于光照(9382, 10548—10550, 10691, 10694节)。爱之良善如同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如同那火发出的光(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事实上,在天堂,真理从良善发光(5219节)。来自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智慧的基础,照着对良善的爱的质和量而增长;另一方面,来自邪恶的虚假,则照着对邪恶的爱的质和量而增长(4099节)。人若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就会进入天使的聪明和智慧;只要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些就隐藏在他里面,但在来世会打开(2494节)。人若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死后就会成为一位天使(8747节)。
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世世代代(9079节)。它们按顺序排列(5339, 5343, 5530, 7408, 10303节)。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排列好比人体内的纤维和血管,因而好比它们服务生命的有用功能的复杂组织和结构(3470, 3570, 3579, 9454节)。来自良善的真理可以说形成一座城,这是由于天堂的流注(3584节)。属于主导爱的真理在中心,其余的根据它们不一致的程度或多或少地远离这个中心(3993, 4551—4552, 5530, 6028节)。对恶人来说,虚假则在中心(4551—4552节)。当真理从良善发出时,它们按天堂的形式排列(4302, 5339, 5343, 5704, 6028, 10303节)。这符合天使社群的排列秩序或模式(10303节)。一切真理,当从良善发出时,通过一种亲密关系而彼此结合,它们就像出身于同一个祖先的家族分支(2863节)。一切真理照着它所来自的良善的质和量而拥有延伸到天堂的气场(8063节)。对人来说,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是教会和天堂(2731, 7752—7753, 9224, 9995, 10122节)。那些其真理拥有良善在里面的人所感受到的快乐和幸福(1470节)。当真理被良善聚集在一起时,它们呈现出一个人的形像(8370节)。人无非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10298节)。
总结:人通过真理而拥有信(4353, 7178, 10367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对邻之仁(4368, 7623—7624, 8034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对主的爱(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心(1077, 2053, 9113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纯真(3183, 3494, 6013节)。人通过真理而从邪恶中洁净(2799, 5954, 7044, 7918, 9088, 10229, 10237节)。人通过真理而重生(1555, 1904, 2046, 2189, 9088, 9959, 10028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聪明和智慧(3182, 3190, 3387, 10064节)。天使,以及就内层,即灵而言的世人,其美丽通过真理而来(553, 3080, 4985, 5199节)。人通过真理而获得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3091, 4015, 10488节)。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秩序通过真理而来(3316, 3417, 3570, 5339, 5343, 5704, 6028, 10303节)。教会通过真理而来(1798—1799, 3963, 4468, 4672节)。与人同在的天堂通过真理而来(1900, 9832, 9931, 10303节)。人通过真理而成为人(3175, 3387, 8370, 10298节)。然而,这一切都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而实现;良善来自主(2434, 4070, 4736, 5147节)。一切良善皆来自主(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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