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10691.“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不知道”、“发光”、“皮”、“面”和“说话”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参看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不知道”是指没有发觉;“发光”是指闪耀,因为摩西的面皮发光是来自内在之物的一种闪耀;“皮”是指真理和良善的外在层面(3540, 5554, 8980节);“面”是指内层事物(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因此,“面皮发光”表示内层事物在外在之物里面的一种闪耀,在此表示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圣言字义里面的一种闪耀,因为摩西代表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说话”是指流注,因为当论及耶和华时,“说话”就表示流注(可参看2951, 5743, 5797, 7270, 8128, 8660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示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要知道,圣言的内层在外在之物里面的闪耀是指内在意义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因为内在意义不断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和发光,但只被那些对内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发现。它没有被那些对包含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外在教会成员的人发现。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层意义与他们同在,感染他们。那些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拥有情感的人究竟是谁,那些对含有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它们的外在拥有情感的人又是谁,可参看前文(10683节)。不过,当人们的兴趣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如以色列民族那样时,他们根本无法忍受内在的任何事物,或它在外在里面的光。这解释了为何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们害怕挨近摩西,当摩西与他们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内在意义之所以闪耀,是因为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在那里,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向天使显为光,还构成天堂之光(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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