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2004.“你要作多族之父”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一点从对这几句话内义的解释无法轻易看出来,除非从一种呈现这层意义的广泛角度来看它们,因为有时内义的性质就是这样;当内义需要一种广泛角度时,它可以被描述得更普遍,因为它离表面更遥远。源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的最近似意义是这样: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父”表示来自祂,也就是来自主的东西;“多”表示真理;“族”表示由此产生的良善。但由于后者,也就是说,真理和良善是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所用的手段,所以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就从这种解释中产生了。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感知这些话,同时还感知到一种相互合一,即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因为如前所述,“我的约是同你立的”表示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因此,现在这句话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
合一是相互实现的,这是一个至今尚未透露的奥秘,并且这个奥秘很难以一种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因为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流注或流注的性质;不知道流注,就不可能对这两者的相互合一形成任何概念。然而,这一点可通过影响世人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明,因为人也经历一种相互结合。生命不断从主通过人的内在(刚才讨论过,1999节)流入人的理性,然后通过理性流入他的外在,甚至流入他的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这生命不仅使它们适合接受生命,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从而能使人思考,最终变得理性。这就是主与人的结合,没有这种结合,人根本无法思考,更不用说变得理性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人的思维里面存在数不清的科学和分析艺术的奥秘,并且如此数不胜数,以至于永远都不可能探到它们的底部。这些奥秘决不会通过身体感官,或外在人流入,只通过内在人流入。然而,就人而言,他通过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来迎接这从主流入的生命,并由此反过来与祂相互结合。
至于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无限超越人与主之间的结合,因为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而是生命本身;而人的内在不是主,因而不是生命,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与耶和华之间有合一,但人与主之间没有合一,只有结合。主凭自己的能力与耶和华合一,因此也变成公义;而人与主结合决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凭主的能力;换句话说,是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在一起。这种相互合一就是在主将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将父的东西归于自己的地方所说的意思,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极深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稍后又说“凡信我的”;这两句话之间又有一句论及这合一的话,即:“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
同一福音书: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约翰福音14:10-12)
同样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稍后又说“我所做的事”,两句话之间同样又有一句涉及合一的话,即:“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就是许多人所谈论的神秘合一。
由此清楚可知,主不是另外一个人,而是父,尽管祂谈起父时,如同谈起另外一个人。祂这样做的原因就是那将要实现并已实现的相互合一,因为祂多次公开声明祂与父为一,如下面引用的经文: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 45)
还有: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 10-11)
同一福音书: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他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 7-10)
又: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这就是为何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其他父,因为父就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他们看见祂,就看见了父,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15节)。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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