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2228.“地上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他得福”表示凡拥有仁爱的人,祂都会拯救。这从“得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福”是指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一切良善,如前所述(981, 1096, 1420, 1422节)。那些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对此,参看2227节)的人,也被赋予永恒的救恩,也就是得救。“地上所有的民族”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良善(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谁都能清楚看出,“地上所有的民族”不是指全世界所有人,因为他们当中有非常多的人不能得救;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也就是获得仁爱生活的人才能得救。
为了不向任何人隐瞒人们死后是如何得救的,下面简单讨论一下。有许多人声称,人因信得救,或用他们的话说,只要他信就行;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信是什么。有的以为信只是一种思维方式,有的以为信就是承认一些必要的信条,有的以为信是必须接受的整个信之教义,有的以为是其它东西。因此,仅仅在对信的认识上,他们就犯了错,进而在何为使人得救的信上也犯了错。然而,信不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方式,或对某个信条的承认,也不是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知识。没有人会因这些而得救,因为它们无法深深地扎下根来,仅止于思维;而思维不拯救任何人,拯救人的,是此人在世上通过信之知识或认知为自己获得的生活。这生活会保留下来;而与这生活不一致的一切思维都会消亡,甚至化为乌有。在天堂,使人们彼此交往的是他们的生活,而不是与生活毫无关系的思维。与生活无关的思维是虚伪的,并被完全弃绝。
一般来说,生活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生活,一种是天堂的生活。地狱的生活从自我之爱所发出的一切目的或意图、思维和行为,因而从对邻之恨中获得;而天堂的生活则从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目的或意图、思维和行为中获得。天堂的生活是被称为信的一切所关注,并通过信的一切所获得的生活。由此清楚可知信是什么,即:它是仁爱,因为凡可称作信之教义的,都通向仁爱。仁爱就包含这一切教义,它们都源于仁爱。肉身生活结束后,灵魂就是其爱的样子,或说人的灵魂就反映了他的爱。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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