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5

25.一切良善和真理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属天的奥秘 #3690

3690. “雅各走

3690. “雅各走出别是巴”表示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这从“走”和“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走”(going)是指生活(参看3335, 3685节),因此“走出”(going out)表示更远的生活;“别是巴”是指神性教义(参看2723, 2858, 2859, 3466节)。由此明显可知,“雅各走出别是巴”表示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当生活在于外在真理,并照外在真理来过时,就说生活是更远的,这就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幼儿期和童年期的生活,如刚才所述(3688节)。
为更充分地说明这种生活是什么,它是何性质,补充几句话是适宜的。圣言所有的历史都是离本质或实际的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真理。然而,它们仍服务于小孩子和大一点的孩子,好叫他们可以通过这些历史逐渐被引入真理和良善的内层教义事物,最后被引入神性事物本身;因为这些历史从至内层含有神性在里面。当孩子们阅读它们,并因纯真而充满对它们的情感时,与他们同在的天使就会体验到一种快乐的天堂状态,因为主以对内义、因而对历史故事所代表并表示的事物的情感充满这些天使。正是天使所体验的天堂快乐流入孩子,并使他们以这些故事为乐。为使这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那些要重生之人的幼儿期和童年期的第一个状态可以存在,圣言的历史才被提供,并以这种方式来写: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神性事物在里面。
仅从这些历史故事中举一例,就可以看出它们离神性教义事物何等遥远。当一开始,有人仅仅知道神降临西乃山,将写有十诫的两块石版交给摩西,而摩西却打碎了这两块石版,于是神将十诫又写在另两块石版上(出埃及记19:20; 31:18; 32:19; 34:1, 28),并且他纯以这段历史为乐时,他就过着一种外在真理的生活,这种生活离神性教义事物较为遥远。但后来,当他开始以其中所包含的诫命或戒律为乐,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时,他就过着一种真理的生活,这种生活离神性教义事物本身仍然很远。因为照这些诫命所过的生活只是一种道德生活,凡生活在人类社会的人都从文明生活本身及其法律中知道这些戒律,如要拜神或至高无上的存在,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但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会从这种较远的生活,或道德生活被引入更接近神性教义事物的生活,也就是属灵生活。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此人便开始想知道为何这些诫命或戒律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天上降下来,并被神的手指头写在了石版上;而事实上,它们都是众所周知的,也被写在那些从未听过任何圣言之人的法律中。当进入这种思维状态时,他若在那些能重生的人之列,就会被主引入还要更内层的状态,即被引入思考其中所隐藏的更深层事物的状态,他对这些事物还不了解。当在这种状态下阅读圣言时,他会在先知书的各处,尤其在福音书中发现,这些戒律当中的每一条都包含还要更属天堂的事物在里面。
以孝敬父母这条诫命为例;现在他发现,当人们重新出生,也就是正在重生时,他们就接受另一位父,然后成为祂的儿子,并且要孝敬的,是祂;因此,这才是更内在地隐藏在这条诫命里面的意义。他还逐渐获知,这新父就是主,最后获知如何孝敬祂,也就是说,要敬拜祂,并且当爱祂时,就是敬拜祂。当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拥有这个真理并照之生活时,他就处于神性教义。这时,他的状态是一种天使的状态;他从这种状态将他以前所知道的事物看成是按顺序接踵而来的,并且就像沿着梯子的台阶一样从神性流出,而耶和华或主就在这梯子之上或梯顶;祂的使者则沿着这梯子的台阶上上下下。因此,他把以前令他感到快乐的事物看成是离他自己更远的台阶。十诫的其它戒律也是如此(参看2609节)。由此可见此处“雅各走出别是巴”所表示的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9143

9143.“火若发出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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