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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