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10579.“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表神性本身的本质只有通过天堂里的主才能被看到。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从来没有人见过耶和华父,但当祂被看见时,被看见的那一位是主,因为主就是耶和华的面。从来没有人见过耶和华父,这一点从主自己在这些经文中的话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嗓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当耶和华父被看见时,被看见的那一位是主。主也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7, 8)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约翰福音8:56, 58)
由此可见神性人身这方面的主就是被看见的耶和华,因此,祂就是“耶和华的面”。
主就是“耶和华的面”,这一点也可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耶和华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惜救赎他们,尽永恒之日就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8, 9)
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不可惹祂;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 21)
当耶和华在主降世之前显现时,祂以一位天使或使者的形式显现,因为经过天堂时,祂就披上这种形式,也就是一个人的形式。事实上,整个天堂凭那里的神性而像一个完整的人,如在论述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地方所大量说明的;这就是在那些时代,神性人身是如何出现的。由于耶和华作为一个天使或使者以人的形式显现,故很明显,这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实际的形式也是祂的,因为该形式就是祂在天堂的神性;这就是永恒的主。但由于耶和华经过天堂时取了人的形式,然而为了拯救人类,祂有必要成为真正和本质上的人,所以祂乐意经历人的出生,从而实实在在取得人的形式,而耶和华自己就在这形式中。情况就是这样,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1)
别处: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主自永恒就存在,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同一福音书: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耶稣说,父啊,以你自己的自我与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荣耀。(约翰福音17:5)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约翰福音8:58)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以清楚知道,主的人身也是耶和华,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正因如此,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又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而不是说“我昔在(I was)”,因为耶和华就是“我在(I am)”(出埃及记3:14)。由此可见“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表示神性本身的本质只有通过天堂里的主才能被看到。之所以说“通过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事实上祂是天堂的太阳;但祂仍存在于天堂里面。神性真理存在于它们里面,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面”。
前面说明(10567, 10568节),“耶和华的面”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原因在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天堂里的主。这真理就是圣言中凡提到“耶和华的面”的地方,“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启示录:
在圣耶路撒冷有神和羔羊的宝座,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他们要见祂的面。(启示录22:3, 4)
民数记: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照耀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5, 26)
诗篇:
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好处?耶和华啊,求你仰起你脸上的光来照我们。(诗篇4:6)
又:
耶和华啊,你向我掩面要到几时呢?(诗篇13:1)
又:
我心向你说,你们当寻求我的面!耶和华啊,你的面我正要寻求。(诗篇27:8)
又:
愿神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用脸照耀我们。(诗篇67:1)
又:
神啊,求你使我们回转,使你的脸发光,我们便要得救。(诗篇80:3, 7, 19)
又:
你的民是有福的,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又:
耶和华啊,不要向我掩面。(诗篇102:1, 2)
又:
你掩面,它们便惊惶。(诗篇104:29)
谁都能明白在这些地方,“耶和华的脸或面”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和凡属神性之物,因而表示怜悯、平安和各种良善;但就普遍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包含各种良善。无论在世人当中还是在天使当中,神性良善都包含在神性真理里面;没有神性真理,就没有神性良善,因为真理是良善的接受者,因而也是怜悯和平安的接受者。由此可推知,神性良善在哪里不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哪里就没有耶和华的脸或面。也可推知,哪里有存在于虚假里面的邪恶,哪里就不得见神性。这就是在下列经文中,耶和华掩面和转脸所表示的,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恶使耶和华向你们掩面。(以赛亚书59:2)
耶利米书:
因他们的一切恶,我就向这城掩面。(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
我必转脸不顾他们,他们亵渎我隐密之地。(以西结书7:22)
弥迦书:
耶和华必照他们所行的恶事向他们掩面。(弥迦书3:4)
不过,要知道,耶和华,也就是主从不向人转脸;而是陷入邪恶的人向主转脸。由于当他如此行时,神性在他背后,所以表象是,神性把自己隐藏起来,或转离。而真相是,所有地狱灵都背对显为太阳的主,而天使始终面向主。人活在世上时,就其灵而言,他也是这种情况。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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