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6

26.关于各种良善和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属天的奥秘 #3670

3670.“祂必将亚

3670.“祂必将亚伯拉罕的福赐给你”表示神性本身与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这从“福”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福”是指结合(3660, 3667节);“亚伯拉罕”是指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本身(参看2010-2011, 3251, 3439节)。由于这些话是对雅各说的,而雅各要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真理,所以“祂必将亚伯拉罕的福赐给你”在内义上表示神性本身与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从字义上看,“亚伯拉罕的福”,以及下面“使你继承你所寄居的地,就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这句话表示拥有迦南地。凡认为圣言的历史不包含更属天堂、更秘密或更深层的事物在里面的人都根据字义来理解这些话。犹太民族尤其如此,这个民族凭这些话的力量,或说凭字义而声称自己享有高于所有民族和人民的特权。他们的祖宗也如此理解这些话,特别是雅各,他的品质从刚才的阐述(3667节)清楚看出来。也就是说,他不认识耶和华,也不愿承认祂,除非祂赐给他肉体和世俗的福分。事实上,所指的既不是亚伯拉罕,也不是以撒、雅各;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祂要将这属世层变成神性,这一点从前面给出的解释非常明显地看出来。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质,是恶是善,无关紧要;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能代表,也代表过主的神性(参看665, 1097, 1361节)。
这一点同样从如今也存在的代表可以看出来。因为所有国王,无论他们是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都通过属于他们的王权本身而代表主;同样,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都通过他们的祭司职分而代表主。王权本身和祭司职分本身都是神圣的,无论谁在这些职位上服事,或他是何品质。因此,恶人所教导的圣言是同样神圣的;洗礼、圣餐等等也同样是神圣的。由此也明显可知,任何国王都决不能声称属于其王权的任何神圣是他自己的;任何祭司都决不能声称属于其祭司职分的任何神圣是他自己的。他越声称它是自己的,或越将它归给自己,就越给自己烙上属灵窃贼的记号或标志。此外,他们越作恶,也就是行事违背公义和公平,以及良善和真理,国王就越脱去神圣王权的代表,而祭司则越脱去神圣祭司职分的代表,然后代表反面。这解释了为何代表性的犹太教会针对祭司,尤其在其供职期间所执行的神圣、虔诚行为制定了如此多的律法。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会详述这个主题。

属天的奥秘 #4988

4988.“约瑟的主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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