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6

26.关于各种良善和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属天的奥秘 #4289

4289.“天黎明了

4289.“天黎明了,容我去吧”表示在雅各的后代进入迦南地的代表之前,纯正的代表角色将离开他们。这从内在历史意义上的思路清楚看出来,这层意义论述的是雅各的后代。就教会的事物而言,他们的状态在圣言中也被描述为晚上、黑夜、早晨或黎明,当他们进入迦南地时,就被描述为黎明,因而进入那地的教会代表。其中的情形是这样:在他们彻底荒废,也就是对内在事物一无所知之前,教会的代表无法在他们当中建立。他们若对内在事物有所了解,就有可能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从而亵渎它们。因为能亵渎神圣事物,也就是内在真理与良善的,是那些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尤其是那些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它们的人。可参看前面关于亵渎的阐述和说明,即:能亵渎神圣事物的,是那些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而不是那些不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593, 1008, 1010, 1059, 3398, 3898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神圣事物,教会之外的人则不能(2051节);因此,凡不能长久持守在良善与真理中的人都尽可能远离对它们的承认和信仰(3398, 3402节);他们被保守在无知当中,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301-303节);亵渎圣物会有什么样的危险(571, 582节);敬拜变得外在,是为了防止内在之物遭到亵渎(1327, 1328节);因此,内在真理没有透露给犹太人(3398节)。
所以,主规定,纯正的教会代表,也就是教会的任何内在代表,在雅各的后代进入迦南地的代表之前,要远离他们,好让他们对于主的事一无所知。诚然,他们知道弥赛亚要降世,可他们以为祂降世是为了把他们提升到胜过全世界所有民族的荣耀和优越中,而不是永远拯救他们的灵魂。他们也不知道有关天国、死后生命,甚至仁与信的任何事。为了让他们变得如此无知,他们在埃及被关了好几个世纪;当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时,他们甚至不知道耶和华这个名(出埃及记3:12-14)。而且,他们已经失去了代表教会的一切敬拜,以致十诫从西乃山当着他们的面颁布之后,他们不到一个月就回到埃及敬拜,也就是对金牛犊的崇拜(出埃及记32章)。
由于从埃及被带出来的这个民族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他们都死在了旷野。事实上,对他们的要求只是在外在形式上持守典章和律例,因为在外在形式上持守这些就是在扮演教会代表的角色。然而,那些在埃及长大的人无法适应这一角色,但他们的孩子却能,尽管有困难,一开始要利用神迹,后来利用恐惧和被掳,这从约书亚记和士师记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所有纯正或内在的教会代表在他们进入迦南地,也就是教会的外在代表以完全的形式在他们中间开始所在的地方之前,都要远离他们。迦南地是教会的代表能被引入所在的实际之地,因为这地的所有地方和所有边界自古以来就是代表(参看3686节)。

属天的奥秘 #4988

4988.“约瑟的主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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