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4727.“来吧!我们将他杀了”表对关于主之神性人身的教义本质的毁灭。这从“杀”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他们想要杀的“约瑟”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尤指关于祂的神性人身的教导,从前面(4723节)可以看出,该教导是教义所教导的本质真理。众所周知,承认唯信的教会毁灭这本质真理;事实上,在他们当中,谁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他们岂不是厌恶地远离这个观念吗?然而,在古代的众教会,人们都相信将要到世上来的主是一个神性人,并且当被他们看到时,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现在仅从以赛亚书引用这段经文:
在旷野有声音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荒野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这些话论及主,并且施洗约翰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这一点从福音书(马太福音3:3;马可福音1:3;路加福音3:4;约翰福音1:23节)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一点同样从主自己的话清楚可知: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祂了;审判在祂。人若对天上地上的权柄,以及审判稍有了解,就能看出,若非主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性,这些话毫无意义。
坚持唯信的信徒不可能知道是什么使人变新,也就是使他成圣,更不知道是什么使主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他们对爱与仁一无所知,而正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使人变新,使他成圣。神性之爱本身使主变成神性。因为爱构成一个人的真正存在,因而是他所过生活的根,或就是他的生活。神性之爱把人塑造成它自己的形像,正如人的灵魂,也就是人的内在和本质自我,可以说将身体创造或塑造成它自己的一个形像;以致它通过身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维行动并拥有感觉。这时,身体可以说是结果,灵魂可以说是拥有目的在它里面的原因;因此,灵魂是身体中的全部,犹如含有目的的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神性之爱的灵魂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主的情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祂的人身一旦被荣耀,就是神性,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主得荣耀后的人身等同于一个世人的人身之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事实上,这人身就是神性;在天堂,一切智慧、一切聪明,以及一切光都从祂神性人身发出。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圣的;并非从神性发出的神圣并不神圣。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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