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关于流注,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6053.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甚至不能思想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或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非他知道灵魂是什么,对它的性质也有所了解。如果对灵魂是什么一无所知,那么对灵魂的流注和相互作用就无从谈起;因为在对其中一个的性质完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如何能思想这两部分的相互交流呢?对灵魂性质的这种一无所知十分盛行,尤其盛行于学术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空灵之物,有人认为它是某种火焰般或炽热的东西,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纯粹的思维实体,有人认为它是一种普遍的生命力,还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自然活动。进一步证明对灵魂性质所盛行的这种无知的证据是,人们把它指派给身体的不同部位:有的将它置于心脏;有的置于脑及其纤维,有的置于纹状体,有的置于脑室,还有的置于脑部小腺体;有的置于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但这些人在如此行时却构想出诸如一切有生命之物所常见的那种生命力。由此明显可知,人们对灵魂一无所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所兜售的有关灵魂的观念全是猜测的原因。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对灵魂没有任何概念,许多人不可避免地以为灵魂不过是当身体死亡时就消散的一股生命力。这解释了为何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不相信死后的生命;他们因不相信它,故也无法相信属于那生命的任何东西,也就是构成信和爱的属天和属灵实物。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能明显看出来:
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又:
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因为简单人根本不像有学问的人那样思想灵魂,而是相信他们死后还会活着。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但这种简单的信仰里面就隐藏了这样的信仰:他们在那里会像人一样活着,会看见天使,与他们交谈,并充满喜乐。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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