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6

26.关于各种良善和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属天的奥秘 #6880

6880.“我是自有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属天的奥秘 #4992

4992.“看哪!在

4992.“看哪!在家里,我主什么也不知道”表属世良善甚至不渴望将任何事物变成自己的。这从他的“主”和“在家里什么也不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是指属世良善(参看4973节);“在家里什么也不知道”是指不渴望将任何事物变成它自己的。这些话的含义若不凭内义上的思路,就无法看明白,因为现在论述的主题是第三个状态,在第三个状态下,属灵层的属天层存在于属世层中。在此状态下,属灵的属世良善和真理与非属灵的属世良善和真理分离。因此,“在家里什么也不知道”表示没有将任何事物变成它自己的那种渴望。不过,这些事是奥秘,若不通过例子,就无法看明白。
  故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唯独出于欲望与人的妻子结合,这是某种非属灵的属世之事;出于婚姻之爱与人的妻子结合,这是某种属灵的属世之事。此后(即当他成为她的丈夫时),他若唯独出于欲望与妻子结合,就会视自己为罪人,和性行为不道德的人没什么两样;因此,他不再渴望将这种欲望变成自己的。再举一例:向朋友行善只是因为他是朋友,却不管他的品质如何,这就是一种非属灵的属世行为;但由于居于朋友里面的良善而向他行善,尤其将良善作为要向其行善的朋友,这是一种属灵的属世行为。当人持这种态度时,他便意识到,他若向邪恶的朋友行善,就是一个罪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是在通过这个朋友向其他人行恶。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不会去将以前存在于他里面的非属灵的属世良善变成自己的。其它一切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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