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7231.由于这几节只是些名字,故没有必要详细解释它们;特别是前面已经说明流便、西缅、利未、亚伦和摩西代表什么;此处提到名字的他们的儿孙只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些事物衍生的后代。“流便”代表理解力中的信(参看3861, 3866, 4731, 4734, 4761节);“西缅”代表意愿和行为中的信(37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 5626, 5630节);“利未”代表仁(3875, 3877, 4497, 4502, 4503节);“亚伦”代表教会的教义(6998, 7009, 7089节);“摩西”代表从神来的律法(6771, 6827节)。此处提及流便、西缅、利未及其儿孙,没有依次提及其余支派的父系及其儿孙;其原因若不通过内义,就无法得知。显然,本章列举这些名字是为了让人们了解亚伦和摩西的出身和出生。然而,利未的家谱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因为流便、西缅及其儿孙无助于此。但提及这些人的原因只能从内义看出来,这原因就是所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
这教会通过存在于一个人所知道的事里面,然后存在于他的理解力里面的信而在他那里产生;这种信由流便,后来由他的儿孙来代表。此后,当教会在人那里成长时,这信就进入他的意愿,并从他的意愿进入行为。这时,此人便拥有信之真理在自己的意愿里面,并将它付诸实践,因为它是圣言所吩咐的。信的这一阶段由“西缅”来代表;最后,在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新意愿里面,仁爱的情感是可感知的,以致他不像以前那样出于信仰,而是出于对邻之仁而愿意行善。事实上,当人重生到这种程度时,他就是属灵教会的一个成员,因为现在教会在他里面。这仁爱及其情感就是利未所代表的。这解释了为何经上列举了流便,以及西缅的各家,最后提到利未的家室;如前所述,利未代表仁爱,而仁爱是教会的属灵品质。“亚伦”代表该教会的外在,“摩西”代表内在。教会的内在被称为从神来的律法,外在被称为源于它的教义。从神来的律法,就是教会的内在,也是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源于它的教义是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为摩西和亚伦代表这些(参看7089节)。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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