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6

26.关于各种良善和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属天的奥秘 #8863

8863.出埃及记2

8863.出埃及记20:2-7.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我必追讨自父及子的罪,恨我的,直到第三和第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表被祂从地狱释放。“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表关于真理的思维决不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只能来自主。“不可为自己造雕像”表没有自我聪明的产物。“也不可作任何形像”表来自神的事物的一个表象。“上天、下地”表存在于属灵之光中的事物和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事物。“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表存在于肉体感官层面的事物。“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事奉它们”表决不可向它们献上神性敬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来自主的神性在每一个事物中。“是妒忌的神”表虚假和邪恶由此而来。“我必追讨自父及子的罪”表随之源于邪恶的虚假的繁衍。“直到第三和第四代”表在一个长长的序列中,以及它们的联结。“恨我的”表那些彻底弃绝主的神性之人。“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表被永远赐给他们的良善和真理。“爱我(的)”表接受爱之良善的。“守我诫命的”表接受信之真理的。“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表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玷污和亵渎。“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表这些事不得赦免。

属天的奥秘 #4988

4988.“约瑟的主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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