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6

26.关于各种良善和

26.关于各种良善和真理。无限多样性是存在的,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7236, 9002节)。天堂也有一种无限多样性(684, 690, 3744, 5598, 7236节)。天堂里的多样性是良善的多样性,它们是那里的一切差别的基础(3519, 3744, 3804, 3986, 4005,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 9002节)。这些多样性是由真理决定的;真理多种多样,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3470, 3519, 3804, 4149, 6917, 7236节)。这就是天堂里的一切天使社群和社群里的一切天使是如何彼此有别的(690, 3241, 3519, 3804, 3986, 4067, 4149, 4263, 7236, 7833, 7836节)。但他们因从主所获得的爱而行如一体,并关注一个目的(457, 3986节)。

一般来说,良善和真理照层级被区分为属世,属灵和属天的(2069, 3240节)。大体上,良善和伴随的真理有三个层级,与三层天堂相匹配(4154, 10270节)。良善和真理在内在人中有三个层级,在外在人中也有三个层级(4154节)。有属世良善,文明良善和道德良善(3768节)。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在来世不是良善,除非它变成属灵良善(2463—2464, 2468, 3408, 3469, 3470, 3508, 3518, 7761节)。关于属灵的属世良善和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 5032节)。有理性真理和事实或记忆真理(1904, 1911, 2503节)。

属天的奥秘 #9002

9002.“他若为自

9002.“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从“娶”或“订婚”的含义清楚可知,“娶”另一个或与另一个“订婚”是指结合(参看8996节);因为就灵义而言,此处“订婚”所表示的婚姻是指一个人的生命与另一人的生命的结合。按照神性秩序,信之真理的生命与仁之良善的生命要结合在一起;一切属灵的结合由此而来,属世的结合则从属灵的结合,如同从它的起源而涌出。“另娶一个”表示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因为前面所论述的“婢女”是指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此,“另一个”是指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
至于何谓“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一种情感”,这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属于爱的一切情感都非常广泛,并且如此地广泛以至于超越一切人类的理解力。人类的理解力甚至于不知道这种情感的不同类型的属,更不可能知道构成这些属的种,最不可能知道一切具体方面,以及这些方面的个体细节。因为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尤其属于人里面的情感或爱的东西,具有无限的多样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能清楚看出来: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就是属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情感,构成整个天堂;然而就良善而言,所有生活在无数人所居住的天堂里的人都彼此不同。即便增加无数个数百万,他们仍都是不同的。因为整个宇宙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两样事物,并且每样事物都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而存在。它若要成为独一无二的某种事物,就必须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是与众不同的(参看684, 690, 3241, 3744, 3745, 3986, 4005, 4149, 5598, 7236, 7833, 7836, 8003节)。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知何谓“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一种情感”,即一种不同于另一种情感,然而能与同一个属灵真理结合的情感。由许配给同一个男人的婢女所代表的这类情感属于同一个属、不同的种,它们之间的不同被称为一个“种差”(specific difference)。可用各种例子来说明这些事,但从刚才所说的所获得的大体观念就足够了。
为了能代表这类情感与同一个属灵真理的结合,以及它们对它的服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被允许有许多妾,如亚伯拉罕(创世记25:6),以及大卫,所罗门等等。因为在这个民族当中,凡被允许的事都是为了代表的缘故;准确地说,是为了这个民族可以通过外在事物代表教会的内在事物(3246节)。但当教会的内在事物被主打开时,通过外在事物对内在事物的代表就终止了;因为现在它是内在事物,也就是信与爱的形式;教会成员要理解并充满内在事物,并通过内在事物敬拜主。因此,他们不再允许有多个妻子,或不可以有多个妾,以及多个妻子(865, 2727-2759, 3246, 4837节)。

属天的奥秘 #2069

2069.“必有万民

2069.“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万民的君王”。这从“君王”和“万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总体上所有真理(参看2015节);“万民(即人民,也译为百姓)”也指真理,是指总体上所有属灵事物。因为“君王”论及人民或百姓,不怎么论及民族,除非当民族表示邪恶时(参看1259, 1260节)。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君王”和“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万民,民等)”,但它们从来就不是指君王和人民。因为圣言本身,也就是它的内义根本不论述君王和人民,只论述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论述良善和真理。字义仅仅以人类语言的词语形式提供可感知的对象,以便它的含义能被人理解。
由于经上在此论到撒拉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而“撒拉”表示主所拥有的神性真理,所以很明显,“万民的君王”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也就是内在教会的一切真理,或信的内层真理。这些真理因来自主,故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王的众子)”,如前所示(2015节)。
谁都能看出,某种内在神性事物隐藏在“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句话里面,因为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撒,论到以撒,经上说“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但论到撒拉,经上却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与第六节(17:6)论及亚伯拉罕的话几乎一样,即:“列王从他而出”;只是经上不像论及撒拉那样论及他,论到撒拉时,经上说“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其中的奥秘藏得太深,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和说明。这个奥秘从亚伯拉罕代表和表示神性良善,撒拉代表和表示神性真理,可在某种程度上显明,大意是:一切属天真理都将从“亚伯拉罕”所表示的主的神性良善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而一切属灵真理都将从“撒拉”所表示的主的神性真理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属天真理是属天天使所拥有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属灵天使所拥有的真理;或也可说,属天真理是上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上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是一个属灵教会。因为天使和教会成员一样,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将属天的和属灵的区分开的,是对主之爱;将属灵的和属天的区分开的,是对邻之爱。
然而,若不知道属天的与属灵的之间的区别,或也可说,属天教会与属灵教会之间的区别(对此,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1577节;关于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各自性质,可参看597, 607, 640, 765, 114-1125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关于属天真理和属灵真理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拥有对主之爱是属天的,拥有对邻之爱是属灵的(对此,参看2023节)。
这些考虑足以揭开这个奥秘,即:第六节(17:6)提到的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列王”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属天真理;而本节(17:16)提到的从撒拉而出的“万民的君王”表示从主的神性真理流入的属灵真理。事实上,主的神性良善只能流入属天人,因为它流入意愿部分,如上古教会的情形;而主的神性真理流入属灵人,因为它只流入理解力部分;而在他里面,理解力部分已经与意愿部分分离(参看2053e节)。或也可说,属天良善流入属天人,属灵良善流入属灵人。这就是为何主向属天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529, 15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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