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1428.“罗得也和他同去”表示感官知觉,“罗得”代表就其感官和肉体人而言的主。这从下文罗得的代表清楚可知,那里(1547, 2324节)说到,他与亚伯兰分离,并被天使拯救;但后来,与亚伯兰分离之后,罗得就取得另一个代表;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2324节)。显然,主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尽管是从童女母亲出生的,祂也和其他人一样拥有感官知觉和肉体欲望;但祂不同于其他人之处在于:祂的感官知觉和肉体欲望最终与属天事物合一,并成为神性。主的实际感官知觉和肉体欲望由罗得来代表,或也可说,罗得代表的是主在童年状态时的感官和肉体人,而不是通过属天事物与神性合一后的感官和肉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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