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1532.在天堂,凭主的光可以看到令人惊叹的景象,数量多到无法列出。这些景象是由代表主及其国度的一个接一个的场景组成的,类似先知和约翰在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场景。此外还有其它具有象征性,或具有灵义的事物。人用肉眼永远无法看到这些事物,但在内视或灵眼被主打开的那一刻,这类事物就会变得可见。先知们的异象无非是他们内视的打开,例如约翰看到金灯台(启示录1:12-13),如同精金的圣城,它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启示录21:2, 10-11);更不用说先知书提到的许多事物。由此不仅可以知道天使生活在最明亮的光中,还可以知道那里有无数事物,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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