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2439.“因此,他称那城名为琐珥”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从“琐珥城”和“称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琐珥城”是指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对知识之良善的情感,或换句话说,对真理的情感(参看1589节);“称名”是指认识某人或某物的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2009节)。此处的意思是有少量真理,因为在原文,“琐珥”表示“小”或“少”。与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相比,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有少量真理,因为他们有少量良善(参看2429节)。
此外,本身为真理的真理对一个人来说更真实,对另一个人来说就不那么真实,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真实,甚至是假的。这一点从本身为真理的几乎一切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真理在拥有它们的那个人里面会照着他的情感而变化。以行善或仁之良善为例:这本身是一个真理,我们要行出这个真理。对一个人来说,这是一种仁之良善,因为这良善是从仁爱发出的;对另一个人来说,这是一种顺服的行为,因为这良善是从顺服发出的;而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邀功的行为,因为他们想通过它赚取功德和救恩;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伪善的行为,他们是做给别人看的,等等。被称为信之真理的所有其它真理也是如此。这表明,大量真理存在于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里面,少量真理存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里面;因为后者视良善为某种离自己相当远的东西,而前者则视良善为某种存在于自己里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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