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3035.“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3023节)清楚可知,即“耶和华天上的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耶和华”这个名经常出现在旧约圣言中,只表示主。因为旧约里的每一个细节在内义上都论述主,教会的每一个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参看1736, 2921节)。此外,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将耶和华仅仅理解为主(1343节)。在字义的此处和别处,表面上看,好像“耶和华”是指更高的某个其他人;但字义是这样:它将内义呈现为一体的事物作为单独的实体来阐述。原因在于,需要从字义接受教导的世人若不先拥有数个的概念,就不能拥有一个的概念。因为对人来说,一个整体是从数个部分中形成的,或也可说,同时存在的事物是从连续事物中形成的。主有许多不同事物在里面,它们都是耶和华。这就是为何字义视这些事物为单独的实体,而天堂绝不这样做。天堂以一种简单的观念承认一位神,并且只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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