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4

《属天的奥秘》摘录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属天的奥秘 #3173

3173.创世记24

3173.创世记24:55-58.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少女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仆人对他们说,请不要耽误我,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请打发我走,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对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她说,我去。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表示属世人的怀疑;“让少女同我们再住”表示被他们(即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阻留;“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表示在他们看来,离开的时机似乎成熟的状态;“仆人对他们说,请不要耽误我”表示对良善的情感的意愿;“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表示现在一切事物都已经被提供了;“请打发我走,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表示在引入的状态方面;“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表示只从对真理的情感那里所寻求的同意;“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对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她说,我去”表示它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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