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4

《属天的奥秘》摘录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属天的奥秘 #3528

3528.“倘若我父

3528.“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感知的至内层。这从“摸”、因而感觉,以及“父亲”的含义清楚可知:“摸”、因而感觉是指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父亲”是指良善,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摸”之所以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是因为一切感觉都与触觉有关,触觉来源于感知,并由感知产生。因为感觉无非是外在感知,而感知无非是内在感觉。至于什么是感知,可参看前文(104, 371, 495, 503, 521, 536, 1383-1398, 1616, 1919, 2145, 2171, 2831节)。此外,一切感觉和一切感知看似各种各样,其实都与一个共同和普遍的感觉,即触觉有关。不同种类的感觉,如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这些外在感觉,无非是源于内在感觉,也就是感知的各种不同的触觉。这一点可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了它自己的地方会说明。由此明显可知,“摸”在内义上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此外,一切感知,也就是内在感觉,都出自良善,而非真理,除非它出自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因为主的神性生命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以这种方式产生感知。由此可见“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良善、因而来自主之神性的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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