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5348.“约瑟生了两个儿子”表由此,即由属灵层的属天层进入属世层的流注而来的良善与真理。这从“生”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生”是指重生,因而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出生,或源于仁的信的出生(参看4070, 4668, 5160节),因为圣言中所论及的出生是指属灵的出生(参看1145, 1255, 1330, 3263, 3279, 3860, 3866节);“儿子”,即此处玛拿西和以法莲,是指良善与真理,如下文所述。因为“玛拿西”表示新属世层的意愿,“以法莲”表示它的理解力;或也可说,“玛拿西”表示新属世层的良善,因为良善作为意愿的属性而存在;而“以法莲”表示它的真理,因为真理作为理解力的属性而存在。在其它地方也可读到两个儿子的出生,其中一个表示良善,另一个表示真理,如以扫和雅各。“以扫”表示良善(参看3302, 3322, 3494, 3504, 3576, 3599节),“雅各”表示真理(3305, 3509, 3525, 3546, 3576节)。犹太与他玛的两个儿子,即法勒斯和谢拉所表相同(4927-4929节);这同样适用于此处的玛拿西和以法莲。现在论述的是他们的出生,因为在此之前的主题是属灵层的属天层进入属世层的流注,和随之它的重生,这重生唯独通过良善与真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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