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4

《属天的奥秘》摘录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属天的奥秘 #5526

5526.“这样,我

5526.“这样,我就把你们的弟兄交给你们”表这样真理就会变成良善。这从西缅和雅各的十个儿子的代表清楚可知:西缅,即此处“交给他们的的弟兄”是指意愿中的信(参看5482节);雅各的十个儿子,即此处约瑟把西缅所“交给”的人,是指属世层中教会的真理(5403, 5419, 5427, 5428, 5512节)。“这样,我就把你们的弟兄交给你们”之所以表示这样真理就会变成良善,是因为当“交给”意愿中的信时,真理就变成了良善。
  事实上,一旦属于教义的信之真理进入意愿,它就变成了生活的真理和行为上的真理,这时就被称为良善,也变成属灵的良善;主会在人里面利用这良善来形成一个新意愿。意愿之所以使得真理成为良善,是因为就本身而言,意愿无非是爱;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不爱的,他都不会意愿;还因为凡出于爱,或从爱流出的,都被人感觉为良善,因为他以此为快乐。由此可知,凡出于意愿或从意愿流出的,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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