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6200.我因一直(九年来没有间断)在灵人与天使的陪伴下生活,所以能仔细观察流注的性质。当我一直在思考时,我思想中的物质观念可以说就呈现在一个波浪状运动的中间。我注意到,这种波浪无非是由诸如已经与我正在思想的记忆中的那个主题粘附在一起的那类观念构成,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一个人的全部思维。不过,除了在中间呈现为一个物质观念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进入人的意识。我把周围的这种波浪比作属灵的翅膀,这翅膀有助于将此人正在思想的事从他的记忆中提升出来。这人由此就会意识到那事。波浪状运动在其中发生的周围材料包含无数与我正在思想的主题一致的事物。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住在更完美气场中的灵人从这些事就能知道我对于该主题所获知的一切。由此向我表明,灵人充分接受并吸收一个人所知道的一切,而只对他的欲望和情感感兴趣的魔鬼则接受并吸收属于其诸爱的方方面面。
举例说明这一点:当我想到我所认识的一个人时,此人的形像,就是诸如一提到一个人名字就会想到的那种形像,便出现在中间。我从小对于此人所曾知道和思想的一切则在他的形像周围,看上去就像上下翻动的鸟的翅膀。因此,诸如存在于我思维和情感中的此人的整个性质一瞬间就呈现在灵人面前。当我思想某个城市时,类似情形也会发生。灵人从周围这种波浪状的气场能瞬间知道我对于这座城市所曾看见并知道的一切。我的科学知识也是这种情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