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6860.“希未人、耶布斯人”表由含有某种良善与真理在里面的偶像崇拜所占据。这从“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希未人”是指含有某种良善在里面的偶像崇拜;“耶布斯人”是指含有某种真理在里面的偶像崇拜。这些民族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约书亚和长老被准许与基遍人立约(约书亚记9:3等);他们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约书亚记9:23, 27);这些人是希未人(约书亚记9:7;11:19)。“耶布斯人”代表那些偶像崇拜者,但他们的偶像崇拜中含有某种真理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耶布斯人被容忍长时间地留在耶路撒冷,没有从那里被赶出去(约书亚记15:63; 18:28; 撒母耳记下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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