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4

《属天的奥秘》摘录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属天的奥秘 #7838

7838.“一只公的

7838.“一只公的”表这是植根于仁之信的特征。这从“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的”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046, 4005节),因而是指植根于仁的信;因为信之真理并不是信之真理,除非它与仁之良善共存,尤其是它源于该良善。逾越节的动物之所以必须是公的,是因为逾越节的动物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纯真。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除了本身为信之真理的东西外,没有别的良善;因为当这种真理通过仁爱的情感被付诸行动时,它就被称为良善(参看7835节)。这就是为何动物必须是公的或说雄性的。在其它时候,当要代表源于良善的敬拜时,母的或说雌性动物也用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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