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4

《属天的奥秘》摘录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属天的奥秘 #9150

9150.“这东西从

9150.“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表从那里丧失它们。这从“偷”和“家”的含义清楚可知:“偷”是指夺走构成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因而夺走“银钱”和“器皿”所表示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9149节);“家”是指储存某物的地方。正因如此,“家”有各种各样的含义,如表示教会,那里的良善,还表示一个人,以及人类心智的两个层级,即属世层和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记忆,因为真理和记忆知识住在记忆中,如同住在自己的家里一样。关于“家(房屋)”及其各种含义,可参看前文(3128, 3142, 3538, 3652, 3720, 3900, 4973, 4982, 5023, 5640, 6690, 7353, 7848, 79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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