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9395.“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血”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9393节);“祭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一个代表(921, 2777, 2811, 4489节),因而是指敬拜主的主要代表(4541, 8935, 8940节)。“洒在祭坛上的一半的血”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洒在百姓身上”的另一半血(24:8)表示被教会成员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是因为一个约正在建立,而“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当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人接受时,主与该教会成员的结合就发生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要用血;又为何当洒在祭坛和百姓身上时,它被称为“立约的血”(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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